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3〕4348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成红兰:
你于2023年10月7日通过株洲市司法局初审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在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执业,执业类别为法医毒物鉴定:0505毒品鉴定(限鸦片类:限吗啡、O6-单乙酰吗啡、可待因;
苯丙胺类:限甲基苯丙胺、苯丙胺;氯胺酮类:限氯胺酮、去甲氯胺酮;可卡因类:可卡因、苯甲酰爱康宁)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10月10日
抄送:株洲市司法局,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10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