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5〕288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楷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长沙市司法局初审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湖南楷研司法鉴定中心设立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设立湖南楷研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为电子数据鉴定:0301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机构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经济开发区伊莱克斯大道18号长沙远航企业广场D栋303;法定代表人为彭智,机构负责人为马程朋。
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2025年1月22日
抄送:长沙市司法局,湖南楷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湖南省司法厅 2025年1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