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5〕3566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省新天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8月22日通过长沙市司法局初审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湖南省新天网司法鉴定中心设立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设立湖南省新天网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为录音鉴定:0101录音处理、0102录音真实性鉴定、0103录音同一性鉴定、0104录音内容分析、0105录音作品相似性鉴定;图像鉴定:0201图像处理、0202图像真实性鉴定、0203图像同一性鉴定、0204图像内容分析、0205图像作品相似性鉴定;电子数据鉴定:0301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0302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0303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0304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机构住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100号兴工国际产业园10栋102;法定代表人为邓景,
机构负责人为邓景。
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2025年8月26日
抄送:长沙市司法局,湖南省新天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湖南省司法厅 2025年8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