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农民工普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索引号:430S00011/2011-0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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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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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时效期: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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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扎实开展农民工普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扎实开展农民工普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全国总工会普法办

  我国农民工的数量目前约为2.4亿人,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农民工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而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薄弱、自我维权能力欠缺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五五”普法以来,全总在做好广大职工普法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农民工普法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生机和活力,使农民工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农民工普法工作的领导

  全总高度重视农民工普法工作,将其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在中国工会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工会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叫响做实“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全总书记处对农民工普法教育进行了周密的部署。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各地工会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印发了《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对开展农民工普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明确目标。各地工会也制定了详细的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把农民工普法工作作为工会普法的重点内容。三是积极落实普法教材和专项经费。五年来,各级工会投入包括农民工普法在内的经费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达2亿多册(份)。这些工作为开展农民工普法提供了组织、思想和物质保障,保证了农民工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多措并举,夯实农民工普法工作基础

  为保证农民工普法工作取得成效,全总从工会组建、普法载体建设和普法队伍建设入手,不断夯实农民工普法工作基础,为开展农民工普法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组织农民工入会。农民工个体分散,自我维权能力较弱,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依靠工会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是工会开展农民工普法的有效途径。“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工会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普遍建立了会员源头入会机制,采用多种优惠措施吸引农民工入会。截至2010年9月底,农民工会员达到8800多万人,农民工入会率达37%。

  (二)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全总充分发挥工会自身资源优势,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拓宽普法阵地建设。自2007年起,全总投入6000多万元在全国资助建立了3000多个职工书屋;2009年投入1.3亿元建立了全国亿万职工网上学习平台——中工网;投入1000万元在全国建立了200多个流动电影放映队,31所农民工业余学校;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和工地建立农民工文化工作站(室)。逐步形成了以职工书屋、职工学校、农民工夜校、法律(帮扶)服务中心、工会网络为主的农民工法制教育平台。这些平台的建立为扎实开展农民工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会普法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是抓好农民工普法工作的关键。“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工会把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作为农民工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借助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农民工普法,不断加大工会内部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五年来,全国各级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和普法骨干逾300万人次,其中,全总本级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期,培训人数超过2万人次;全国各省级工会普遍建立了以社会律师、大学生、专家学者为主体的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有法律服务志愿者28681名。

  三、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

  各级工会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现实需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挖掘各种有效资源,努力提高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广大农民工易学会用。

  (一)积极利用有利时机,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学习。各级工会利用农民工外出和返乡的有利时机,采取输出地和输入地普法相结合的方法,在农民工汇集的车站、码头、社区、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周末等休息时间,在厂矿、工地、劳动力市场等场所,以普法讲座、农民工夜校、放映法制宣传电影等形式,深入宣传法律知识。这些灵活方便的形式大大提升了普法效果。

  (二)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艺术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普法吸引力。针对农民工知识水平薄弱、接受起来较慢的现状,各级工会结合当地实际,把法律知识融入到传统艺术中,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会组织编写《农民工维权山歌》,邀请歌手深入厂矿巡回演出,受到农民工的欢迎;海南省工会利用澹州调声、临高木偶戏等地方传统文艺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山西万荣县总工会把法律知识寓于民间笑话,以“万荣笑话”的形式广泛宣传,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充分利用新型传媒宣传功能,扩大普法覆盖面。各级工会在坚持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还积极发挥手机、网络等现代媒体的宣传功能。2006年以来,各地工会网站都开辟“普法维权”专栏,登载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有的地方工会还开通律师在线维权频道,在线接受农民工的法律咨询。四川省总工会与移动通讯部门合作,利用移动飞信平台等方式,免费发送普法信息,让广大农民工随时随地都能接受法制教育。

  (四)以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开展普法,确保取得实效。在普法内容的选择上,各级工会始终坚持适应农民工现实需求,宣传相关法律。各级工会结合实际情况,编写了《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维权知识问答》、《农民工务工须知》等适合农民工学习的普法教材,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保险支付、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争议处理和法律援助等,用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通俗地阐述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其中,中国工人出版社的《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丛书获2007年第一届中国政府图书提名奖。

  四、以维权促普法,切实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

  开展农民工普法的目的在于引导他们以理性与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五五”普法期间,工会注重把农民工普法与工会维权工作相结合,把普法渗透到工会维权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相结合。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把解决劳动争议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利用处理劳动纠纷的有利时机,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既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纠纷,又提高了当事人的法律知识。仅2010年,全国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就受理劳动争议393468件,调解成功175416件。许多农民工在自身经历和体验中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相结合。“五五”普法期间,全总先后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执法检查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等九部委连续三年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督察行动;地方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企业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工资拖欠、劳动安全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案件。通过法律监督,既及时查处和纠正了一大批违法行为,又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三)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和信访工作相结合。各级工会借助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职工维权热线“12351”,实现工会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功能的有效整合,进一步将农民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截至2010年9月底,各级工会建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职工和所属工会组织法律援助案件62233件,结案37273件。近三年,全国工会信访系统共接待来访111.4万人次,处理来信9.8万封,受理来电39.6万人次,在缓解社会矛盾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扎实开展农民工普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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