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司法厅挂点联系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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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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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印发《湖南省司法厅挂点联系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湘警职院,省委依法治省办秘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湖南省司法厅挂点联系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司法厅

2022829



湖南省司法厅挂点联系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2022年省文明委第次全体会议决定,省司法厅挂点联系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按照湘文明委〔2022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挂点联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题,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筑牢城乡基层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法治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广泛动员和激励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帮扶原则

(一)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需求,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建设群众身边的志愿者队伍,经常性、面对面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厅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武冈市开展专题调研或工作调研,随时了解试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坚持打造品牌。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帮助武冈市推出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助推法治宣传法惠万家、法德共治、脱贫致富、移风易俗、乡村振兴,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四)坚持整合资源。司法行政系统的各种资源和力量,为武冈市提供积极帮助大力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三、帮扶任务

(一)加强调研指导。司法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同志带队武冈市开展工作调研,进行法治宣讲。

(二)打造活动品牌。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指导、帮助武冈市全力打造法惠万家·法德共治”志愿服务品牌,建立智能化志愿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法律”格局。支持武冈市建设好“善星小集”志愿服务站、“文明武冈·志愿星期五”服务日、“月月红·学雷锋”志愿服务年弦歌不辍大志愿服务品牌,创建成全国品牌。

(三)支持阵地建设。从政策、项目、技术等方面对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予以帮扶。一是支持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广场、展示大厅、信息中心建设二是支持对部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提质升级,建好法治广场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智慧小司”“二维码”等智能法律服务终端三是支持“善星小集”志愿服务站建设四是支持法律服务平台等“十大”平台建设。

(四)支持活动开展。一是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兵”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星级户”两项评选。二是支持法惠万家·法德共治”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四、帮扶措施

各单位(处室)要结合职能职责,深入武冈市开展联点帮扶和文明实践活动,有效凝聚工作合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创新普法宣传指导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武冈市邓元泰镇黄茅村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协助做好法治乡村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指导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派出志愿服务队伍、结对共建等方式,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

(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司法所全面履职,指导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轮训,建立并实施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班子成员联系司法所制度,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和模范司法所评定工作。指导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培养一批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指导支持武冈市邓元泰镇黄茅村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黄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

(三)规范智慧矫正中心运行。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和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的运行管理,制定社区矫正权责清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争取资金支持,指导武冈市创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示范点,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四)支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支持武冈市乡村振兴点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建立联点指导制度,打造示范性机构。结合“乡村振兴·治同行”活动,组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帮扶共建工作。协助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新武冈APP上线公共法律服务地图,建成全市首个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志愿服务站,建立1000多个“法润民生”微信群,推动法律援助精准覆盖、有效覆盖,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授予“湖南省司法厅基层立法联系点”,指导完成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日常工作,为其提供每年5万元的资金保障。

(五)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开展律师线上线下值班制度,适时调度部分律师与武冈市律师共同做好信访值班和矛盾化解工作,指导武冈市18个乡镇(办事处)、31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给予值班律师适当补助。指导武冈市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推荐省内优秀律师担任当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健全机制、加强培训、培育典型等方式,促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深入开展“五个一”和“100+100党支部结对”等活动,帮助村(社区)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当地治理水平。

(六)创新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在武冈市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引导律师资源丰富地区为武冈市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链和“五好园区”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指导武冈市推进“万所联万会”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排查化解法律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武冈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全面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七)组织开展公益便民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润三湘”志愿服务队伍作用,指导组建“法润武冈·与法同行”志愿服务队,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益便民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向基层延伸,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持续聚焦武冈市服刑人员困难未成年子女,深度实施“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志愿帮扶。


五、帮扶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挂点联系县(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是中央的要求,是省文明委全会的规定,也是厅机关创建省文明单位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厅党组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处室)要正确对待,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有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承担帮扶措施的各责任单位(处室)要认真安排部署,对照帮扶工作内容,细化帮扶举措,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帮扶进度,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帮扶单位(处室)要主动加强与厅文明办和武冈市委宣传部沟通协调,及时报告最新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创新举措等情况。厅文明办要加强与省文明办汇报,每季度汇总一次帮扶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本系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和帮扶工作的特色做法,并形成经验材料上报。

厅文明办联系人:阳运林,13787146356

武冈市联系人:朱耀坤(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3973996712)


附件:湖南省司法厅挂点联系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帮扶清单



关于印发《湖南省司法厅挂点联系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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