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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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

为做好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及《司法部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4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认定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我省放宽条件地方为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安化县、平江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等40个县市。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现役军人入伍时保留户籍且属于放宽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做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关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4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4.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4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4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2024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5.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考生可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主观题考试阶段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二)报名条件认定

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在报名工作中,要按照规定严格掌握报名条件,不得自行对报名条件进行变通和解释,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办理报名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的认定,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报名时不具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2.对于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3.对于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认可、管理和解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掌握,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变通和解释。

2024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4.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地方的,可以按照放宽政策确定的学历条件报考。

5.各市州应认真审查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4年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4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官网(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1)请先准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共计2张电子照片(可使用手机、数码相机、扫描仪分别拍照或扫描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2)户籍电子照片要求:1)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2)照片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3)文件格式为JPG格式;4)文件大小应大于100KB且小于500KB。(3)可借助“光影魔术手”软件进行裁剪后,将2张电子照片拼接为1张电子照片上传。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应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审查

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期间,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审查电子证件照片、取得学籍(考籍)时间、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的户籍材料,并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进行形式审查;网上交费截止后,应当按照报考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及报名信息须在规定时限内报省厅复查。

(四)考试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报名人员可采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收取的考试费要用于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报名人员交费完成后,需要获取票据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湖南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缴服务》,根据身份证号码查询票据信息并自行下载。

(五)考区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条件,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我省设置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13个考区。各考区要做好机位兜底保障工作,确保考生就近参考。报名地在永州市的考生到衡阳考区参考。

报名人员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六)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七)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9月21日、22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2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22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4年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八)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1日至9月20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九)合格分数线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2024年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9月26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2023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4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9月26日8时至9月30日18时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报名人员可采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我省将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具体以主观题考试公告为准。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选择其一作答。

(三)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4年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4年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化考试。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输入法作答。港澳考区的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因我省纸笔考考区容纳能力有限,要引导考生尽量使用计算机考试。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9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合格分数线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2024年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承办机构负责。

(一)报名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相应承诺。

1.身份信息。

(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报名。

2.学历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zwfw.cscse.edu.cn)。

(二)报名方式及交费

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报考事项。

(三)考试地点

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五、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六、其他事宜

(一)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为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确定现场办理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告。

(二)各市州司法局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和本通知规定,确定并及时公告本辖区具体报名事项。

(三)现役军人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现役军人的报名信息审核、考试交费、考场编排等考务工作。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对现役军人相关信息进行统一核验,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要求办理。

(四)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六)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七)各市州司法局发布考试公告应当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厅邮箱(hunanskb@163.com)。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各市州党委政府领导下,有效发挥公安、网信、工信、电力、保密、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职能作用,着力解决考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对考试期间网上安保、网络、供电等保障作用,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选拔储备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

(二)做实做细考试各环节工作。继续按照“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工作原则和“安全、质量、便民”的要求,抓实抓细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要立足今年考试时间与相关国家考试重叠的实际,积极主动沟通,提前落实配置到位、运行稳定、管理规范的考点院校,推进培育共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要坚持问题导向,会同技术服务公司、考点院校落实考试工作标准,严格做好考场网络和机位测试、全时空及全要素测试等重点工作。要以提升处突能力为重点,针对考试机、网络、电力保障等应急处置,明确问题清单、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三)提高考试服务工作社会满意度。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工作理念,细化实化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考区、考点设置和机位资源保障工作,优化考点考场编排,切实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考区,努力以最优质资源让考生就近参考、舒心参考。同时,结合各市州实际,继续做好考试期间交通、住宿、饮食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为视障、疾患、孕妇、高龄等考生提供细致周到服务。继续做好军队系统、港澳台地区应试人员报考的服务工作。

(四)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落实考试工作程序,提高在考试报名审核、监考、违纪查处等工作环节的执法力度和规范化水平。严守工作纪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防失泄秘事件发生,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更好发挥人防、物防、技防合力,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加大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安检力度,严防考生携带手机及作弊器材入场。积极争取公安、无线电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依法打击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格规范开展违纪查处工作,切实维护考试权威性和公信力。

(五)做好宣传及舆情应对工作。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发布、报名、考试实施、成绩发布等重点环节,及时、准确、全面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宣传引导工作,回应考生关切。继续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严重失信人员黑名单和考试违纪人员曝光制度,深入开展诚信参考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考生诚信参考。要继续强化与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考试网络舆情监测和导控工作,密切关注考试实施情况和社会反映,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研判和引导工作,对个别故意带节奏、发表极端言论或虚假信息的培训机构及个人,要在做好请求报告工作的同时,按照舆情处置三同步原则,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面管控,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

(六)强化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考试工作队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考试管理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严格监考人员选聘标准,选拔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监考人员。协调技术服务公司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机考规则和操作要求,切实提高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保密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6月12日


【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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