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湖南省司法厅公布了《湖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负责人就《规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定》的出台背景。
答: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该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巩固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改革成果,为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增加了许多重要举措,同时在补充完善听证制度、执行制度、强化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等方面也作了重要修改。行政处罚管辖、立案、调查、决定、执行等程序均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管理,规范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程序,省司法厅及时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的修订工作,出台了《规定》。
问:请问在修订过程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步骤?
答:修订过程严格遵循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首先成立了修订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书面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随后,我们3次组织专家论证会,并向全省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各方的意见建议82条。经过认真研究讨论,采纳或部分采纳了其中32条建议。最后,按照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进行了相应修改,确保新《规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问:《规定》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规定》设7章,共29条,包括总则、管辖、立案、调查、决定、执行、附则等内容。本次修订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完善了投诉处理与行政处罚立案的程序衔接,规范细化了调查取证程序,增加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强调了行政处罚、行业处分与党纪处分在惩戒工作中的综合运用,并根据新公布的《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修改了听证的相应内容。
问:《规定》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按照2021年1月22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时限调整为九十日,增加了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等情形,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