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了答问。
问:《意见》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省司法鉴定执业监督及投诉处理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重复投诉较多、工作流程欠规范、释法说理不清楚、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等问题。2024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收到司法鉴定类投诉172件,作出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25件。
2025年4月,司法部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6月,省司法厅印发《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要求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全流程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为此,我们专门组织制定该《意见》,着重解决投诉处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起草过程。
答:自《意见》着手起草以来,省司法厅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学习研究有关政策文件,综合分析我省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充分研究论证,形成了初步的征求意见稿。2025年4月,分别征求了市州司法局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23条,采纳12条。5月,经进一步调整、完善,再次征求市州司法局和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省司法鉴定协会意见,先后修改10余稿,经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程序后,形成了《意见》印发稿。
问:《意见》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意见》共有5个部分、14条。在第一部分“进一步强化投诉登记分类”中,明确了投诉与信访相分离、分类登记管理投诉事项、层级管辖等要求。在第二部分“进一步规范投诉受理行为”中,明确了受理审查程序和期限、处理重复投诉事项等内容。在第三部分“进一步做好调查核实工作”中,明确了调查核实工作的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审查要求和委托论证等内容。在第四部分“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程序”中,明确了投诉处理决定的期限及撰写规范,投诉处理决定与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之间的有效衔接等内容。在第五部分“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衔接”中,明确了省、市司法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双向衔接机制,并对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报告报表工作提出了要求,确保依法、及时、正确、有效处理司法鉴定投诉。
(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