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十年改革实践作为一个整体是可以进行理论解释的。三十年改革背后蕴涵着何种理论逻辑?让我们尝试着进行解释。三十年改革是与发展同行的,改革促进着发展,发展支撑着改革,因而既需要对改革本身进行解释,又需要对改革促进的发展进行解释。但本文侧重对改革本身进行解释。
尽管改革十分复杂,但经济学可以将其简化为改革的需求者与供给者的成本与效用问题。三十年改革之所以能不断向前推进,主要是因为改革不断产生了大于旧体制效用和改革成本的新体制效用,使改革需求者和改革供给者都增加了效用。
先来简单解释一下改革的供给和需求及供给者和需求者。改革也可以看成一种特殊的、有利于社会前进的“产品”或“服务”,既存在改革的供给和供给者,也存在改革的需求和需求者。由于改革能带来好处,故存在需求。由于改革需要设计和实施,故存在供给。改革的需求者是改革的受惠者或接受者,包括政府、企业、社团和个人。改革的供给者是改革的设计者和推进者,也可包括政府、企业、社团和个人。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改革的需求者之间还存在矛盾和博弈。
再来简单解释一下改革的成本和效用。改革本身需要投入,存在失误,可能产生多种成本,如协约成本、适应成本和摩擦成本等必要成本,以及因改革不合理、不全面、不公正而产生的资源浪费成本、环境破坏成本、贪污腐败成本、社会不公成本和创新滞后成本等“或然成本”和连带成本。改革能改善优化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带来多种效用,如财富增加效用、人力资源增加效用、权利保障效用、精神改善效用等。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有些成本具有外部性,当代人可以转嫁给后代人。
在理清了有关概念以后,我们来分析一下中国三十年改革背后的理论逻辑。总体说来,三十年改革一直在不断向前推进。也就是说,在各种力量的相互博弈中,推进改革的力量大于阻碍改革的力量,即动力大于阻力,因而形成了改革的驱动力,或者说改革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
形成这种局面的理论逻辑是,改革形成的新体制效用大于旧体制效用加改革成本,产生了社会的效用增量。具体说来,改革需求者从改革后获得的效用大于改革前的效用加改革中受到的损失,因而成为改革的支持力量,并不断产生新的改革需求。同样,改革的供给者也从改革后获得了在抵消改革所受损失后大于改革前的效用增量,因而产生了继续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下面再从博弈角度进行进一步分析。事实上,在改革中既不可能实现理想的“帕累托最优”,也难以实现在所有人不受损情况下的“帕累托改进”,而是总会有一部分人是改革的绝对受损者或相对受损者,另一部分人是改革的绝对受益者或相对受益者。前者很可能成为反对改革的力量,后者很可能成为支持改革的力量。因而存在这两部分人之间针对改革的博弈。改革之所以能不断向前推进,是因为绝对受益者或相对受益者在博弈中居于主导地位,绝对受损者或相对受损者在博弈中居于次要地位。
理论逻辑确实显得有些抽象,我们来看看现实中的情况。改革初期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是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安徽小岗村的农民之所以要按血手印搞联产承包,是因为他们觉得若再按照原来人民公社和集体经济的做法搞下去,就难以活下去了,也就是说旧体制的效用已非常低。而搞家庭联产承包尽管要冒很大的政治风险,但有可能带来巨大的粮食增产收益,解决当时最需要解决的吃饭求生存问题,也就是说推进改革带来的效用减去改革风险成本后还有剩余,那就值得干,因而形成了改革的动力。
但仅小岗村农民单方面的力量还不够,这样大的改革动作至少要得到大环境特别是当地政府的支持或至少默认,否则改革也搞不起来。所幸的是,当时“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尽管还受“两个凡是”思想的束缚,但解放思想的大潮已开始涌动。更为关键的是,当时小岗村以上的安徽各级政府领导也已感觉到必须要有新的思维来看待新生事物了。也就是说,作为改革重要推进力量的政府也开始意识到改革的好处,也逐步形成了支持和推进改革的力量。
同时,从博弈角度看,当时小岗村改革的反对力量虽不少,但终没有敌过支持改革的力量,因而这一改革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成为汹涌的大潮奔向全国,开启了中国伟大的改革开放事业。(李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