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营造“文明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近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组织召开“文明创建从我做起”专题学习。
会上,省中心党支部集中学习了《湖南省司法厅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应知应会》。与会人员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我能做什么”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创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难点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自觉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高个人品德,以主人翁的姿态做好创建工作的参与者和践行者。
“我们作为直接面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和桥梁纽带处室,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更应注重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展示好形象,实现新作为。”省中心党支部书记张英平同志在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把握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从强基础、抓重点、出实效入手,细化实施方案,主动承担创建任务,努力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党建工作、彰显为民服务担当、弘扬文明新风、建设廉洁处室、构建美丽办公环境”的重要抓手,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荣的创建工作格局。
下阶段,省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振奋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决策部署上来,在厅文明创建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立足岗位职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全面排摸梳理短板弱项,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工作在省中心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省法律援助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