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33个试点单位之一,2015年以来,雨花区司法局以为群众提供便捷性、均等性、普惠性的法律服务为目标,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温馨之家”。
一是慎重选址,打造居民服务“门户之家”。为便民、利民、惠民,雨花区司法局前移服务阵地,向区政府多次请示,得以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址雨花区政府正大门门户,位置显眼而易找,并在办公场地两面墙分别设置“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横式和竖式标牌各2个,在政府大院花坛内设置指示路牌,努力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居民服务的“门户之家”。
二是整合资源,打造法律服务“贴心之家”。坚持统筹兼顾,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律师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到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现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安排专职律师坐班值守,为办事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摆放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触摸查询一体机、饮水设备、报架等便民服务用品,设置残疾人通道,意见征集薄,努力打造法律服务便民利民的“贴心之家”。 截止2015年底,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访1200余人次,解答现场法律咨询678起,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0件,深受群众好评。
三是完善制度,打造规范管理“严格之家”。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体系,以“案前告知、案中指导、案后监督”为原则,从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指派,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过程实行全程动态监督,建立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质量评估制、监督惩戒制、案件回访制,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构建网络,打造法律服务“立体之家”。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各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争取区政府支持,同意每年安排82万社区(筹委会)、村法律服务专项经费,由区司法局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安排一名律师,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与服务,着力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服务立体网络,实现雨花公共法律服务全方位覆盖。同时,根据我区拆迁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区司法局安排42名律师在武广高铁片区设立“法律维权工作室”,分别在东山街道和黎托街道挂牌运行,采取轮值坐班,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推进高铁片区拆迁拆违工作。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