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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和规范上精准发力,构筑法治建设新格局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00:00 【字体:
  

  在依法治县的新实践中,新邵县司法局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精准发力,以“三比”推进“三创新”,促进“三规范”,戮力打造“四大体系”,构筑了法治建设新格局,为新邵县连续八年保持“省级平安县”称号,2011年荣获“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称号,2014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称号、“全国优秀民生改善典范城市”称号,2015年荣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地区”称号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创新“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推行人民调解“1234”工作模式,即一个中心(矛盾调解中心)、二个平台(固定调解平台、流动调解平台)、三套机制(目标责任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四级调解网络(县、乡、村、组)。全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703个,人民调解员2200人;创新“奖补”政策,实行源头治理,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性和主动性。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奖补经费350万元给村(社区),150万元给乡镇,由县司法局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按实考核拨付,3年共投入奖励经费1470万元。5年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万件,调解成功率98.6%,真正实现了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组,大的矛盾纠纷不出乡镇的目标。在2015年全省综治民调中,“矛盾纠纷调处”单项排名全省第4。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去年在全市率先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拟提拔任用干部任前“考法制”、在任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和县级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新媒体实现全媒普法,法治文艺小分队巡回演出深受百姓称赞;针对该县近5年年均征地80万平方米、拆迁3.5万平方米、征拆总量高居全市第一的特殊情况,组织法治宣讲员与拆迁对象“一对一”宣讲服务,全县没有发生因为征拆而造成的赴省进京上访、群访集访和安全稳定事件。三是创新社区矫正机制。推行“远程监控、指纹考勤、电子腕表”三大技防信息化系统,严把“审前社会调查、责任追究、帮扶教育、考核奖惩”四个关口,落实“分级管理、定位监控、走访帮扶、奖励处罚、执法检查”五项制度,提升社区矫正水平。5年来,全县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073人,在矫396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接受安置帮教人员1225人,帮教率100%、安置率99%,无一人重新犯罪。

  (二)、规范“三项”管理。一是优化法律服务。铁拳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全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有力打击非法执业行为;率先在全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整合基层、公证律师管理职能,成立公共法律服务股;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担任60余个企业、项目的法律顾问,5年共参与招商谈判900余件(次),办理经济类案件5600多宗;法律援助实现“一案一结,一案一回访”,5年来法律援助办案1580件。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司法行政人员、经费、管理重心下移,每个乡镇司法所干警3人以上,工作经费3万元以上。5年共创建全国先进司法所1个、省级模范化司法所3个、规范化司法所6个,创建率居全市之首。三是严格“三重”考核。将司法行政工作分别纳入对乡镇、村(社区)和本系统考核范围。其一是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纳入县对乡镇绩效、综治年度考核内容;其二是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司法行政主要业务纳入县对村(社区)“奖补”考核范围,实行按月上报、季度评审、年度考评,兑现奖惩;其三是对本系统各项业务中心工作和作风纪律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兑现,半年一小结,年度总考评,并与工作经费、评先评优挂钩。

  (三)、深化“三项”评比。深入推进“比学习提升素质、比作风精心管理、比业绩增强影响”“三项评比”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每月一个学习培训主题,每月一次作风建设督查,半年一次岗位练兵和闭卷考试,一年一次论文评比、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干警素质、形象、影响力明显提升;创新开展司法行政新闻采风宣传和“十佳司法行政干警”评选活动,重点推介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优秀团队、典型经验,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典型宣传精品项目二等奖。该局获评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保平安”先进单位,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公证质量先进单位,连续5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2015年成功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1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2人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能手”,1人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1人被评为“全省十佳司法所长”、1人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33个集体、86人次获得上级表彰奖励。

  (四)、打造“四大”体系。突出司法行政功能集约化、效能最大化,集中打造四大工作体系,借力如法网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群众提供均等化、便利化服务。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中心承担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服务业务、投诉接待等多种功能,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同时依托中心功能向乡镇、村延伸,试点设立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逐步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社区矫正监管体系:县中心承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管理教育的组织开展、协调、考核监督等多种功能,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入矫宣告、心理测试、心理矫治、档案管理一体化办理。同时依托中心功能,在乡镇配备专干,设立矫正工作站,在村级设立矫正工作室,协助开展工作。三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县中心承担矛盾纠纷调处的综合协调、指导、考核、检查、培训等多种功能,负责重大复杂疑难纠纷的调处。同时依托中心设立专业化、行业性调委会,乡镇设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组设立纠纷信息员,实现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无缝隙覆盖。四是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县中心融法律知识宣传、警示教育、法治文化成果展示于一体,承担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功能。同时依托中心功能,先后在机关、乡镇、学校、企业建立普法教育基地,在严塘镇戴家村、曾家村建成多个村级法治文体广场和法治文化长廊。全县所有村(社区)按照“七有”标准建成村(市)民法制学校,组建法治宣讲团16个、宣讲员480人,累计开展法治讲座1.2万堂次。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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