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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公证改革途径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7年03月23日 00:00 【字体:
  

  为更好地发挥司法公证在预防减少矛盾纠纷、护航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近日,湖南汝城县司法局组织人员认真研读公证机构改革政策精神,深入调研公证处运行情况,全面梳理制约公证发展的困难问题,广泛征求和听取政法委、财政、编制、法院等部门及公证员、律师、退休法官、法律工作者、政工人员、公证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公证处改革新途径。

  汝城县公证处于1985年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为汝城县司法局直属事业机构,有注册执业公证员2人、公证员助理1人。自设立以来,公证处在核定的执业区域内,依法行使公证职能,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公证,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一方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运行中,公证处存在队伍青黄不接、业务拓展困难、办证积极性不高、公证质量难以提高、公证事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汝城县按上级政策精神,结合汝城实际,起草了《汝城县公证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公证体制改革道路。

  汝城县公证体制改革将以《公证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两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指针,立足于“将公证处改制成为自主开展公证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纳税,留足发展基金,实行绩效工资的公益性事业法人”,从人员编制、队伍建设、经费来源、财务管理、清产核资、税收缴纳、收入分配、奖赔激励、质量控制、社会保障等方面着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逐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证制度。目前,改革草案继续征求意见,将根据省市细化方案和配套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成熟后报上级批准予以实施。

(来源:法治湖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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