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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码头铺镇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成效明显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8年01月11日 00:00 【字体:
  

  澧县司法局码头铺司法所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机制以来,有效推动了调解队伍素质的提高、调解工作制度的完善、调解工作效能的提升,使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调解率高、成功率高、工作积极性高的可喜局面。2017年,村级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6件,调处成功率98%。全镇共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8504元。

  一、定方案,强责任,“小机制”助推“大转变”。

  码头铺镇党委、政府经过充分调研、学习,通过反复讨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镇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既对书面调解进行奖励,同时对口头调解也予以奖励;不但纠纷调解成功的有奖励,调解不成功的但资料齐全的也有奖励。根据所调解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市县督办等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将人民调解员个案调解所得的报酬与其工作量、工作难度挂钩,多调多拿,少调少拿,使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运行,从而进一步强化了调解员的责任意识,增强了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转变,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建网络,强保障,“小组织”实现“大覆盖”。

  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针对机制运行以来的具体情况,对村级调解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并着重将基层调解力量向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矛盾纠纷常发生、难处理的领域倾斜,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镇的人民调解网络,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勤培训,强素质,“小岗位”发挥“大作用”。

  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使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素养、调解能力、工作水平等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员真正成为了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经济发展的护航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突发事件的消防员。

  四、严考核,强管理,“小资金”撬动“大和谐”。

  每季度,由司法、综治依照“以奖代补”的具体要求,到各村进行检查、抽查、回访、阅卷、查台帐,严格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兑现。每月结合综治例会,进行总结汇报、经验交流,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得到不断完善、有效落实,从而逐步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小资金”撬动“大和谐”的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全面的实施,使码头铺镇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明显加强;调解工作的时效性、策略性、成效性明显提升;台账资料不断规范;矛盾纠纷明显减少,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平安码头铺”建设。

  

(常德市澧县码头铺司法所供稿)

澧县码头铺镇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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