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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法治洪江建设在路上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0:00 【字体:
  

  洪江市地处湘西南雪峰山区,境内交通便利,枝柳铁路、320国道、209国道、沪昆高速、包茂高速穿境而过,总面积2173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14个社区、194个村,总人口43万人。“七五”普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全国、省、怀化市关于法治城市、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洪江”建设要求,以“八进八创”为抓手,实现了在依法执政上有新突破、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有新作为、在司法公信力上有新成效、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拓展、在普及法律知识上有手段的良好局面。

  一、主要成效

  1、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近年来共防止民转刑案件374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2万起,调处率100%,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开展严打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打掉了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治理,营造了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

  2、法治水平显著提高。出台了《洪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的六公开制度,政府工作进一步转变,便民服务更为快捷。全市各执法部门开展“阳光工程”,把执法依据、内容、程序、期限及收费标准、承办机构等向社会公开,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执法,推行“首问负责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深受群众的欢迎。

  3、发展环境更为优良。深入抓好重点行业专项法规的普法宣传和专项治理,纠正了一批违法行为,惩治了一批违法经营人员,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经营秩序。坚持依法治访,规范信访秩序,通过宣传信访法规、依法打击违法信访,逐级走访秩序逐步建立,营造了依法维权的信访环境;推进法治文明创建,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正在积极创建中,营造了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开展了“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活动,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解决了重点工程阻工等一批突出治安问题,化解涉及重点工程的各类矛盾纠纷1200余起,保障了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营造了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4、全民法律素质显著增强。近年来有序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制度先进单位”,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洪江市芙蓉法律法律所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单位”。其中沙湾乡健康村创下了连续18年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吸毒和上访人员的“四无”记录。塘湾司法所所长易贤孝同志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十佳信访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近年来,我市先后涌现各类法治先进典型150余名。

  二、主要做法

  1、基础保障重落实。召开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以后,我市迅速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调整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应的市级领导任副组长、2 9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全市各级各部门也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了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相应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班子,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干,全市上下形成了法治建设工作网络。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每年根据省、杯化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洪江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洪江建设的决议》、《法治洪江创建活动考评细则》、《法治洪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成立法治洪江建设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分支机构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保障了法治洪江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三是专项经费保障。市财政不断增加对法治创建工作的投入,全市各种法治创建工作经费从2015年的44万,增加到2017年的572万,为法治创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经济保障。

  2、法制宣传见新招。我市法治宣传工作突出重点对象,推存出新,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思路。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全面落实市委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前学法、人大任命前考法制度外,积极探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设定,邀请有关认识进行了多次相关调研和探讨,初步制定了《洪江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考核办法》及考核责任状。二是开设新政讲堂。市政府要求29个行政政执法局的主要领导就本单位的行政法规和依法行政流程上课,并将进行优质课评比活动,将评比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目前已有15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完成了授课。三是结合扶贫攻坚,开展“法律扶贫”。结合干部“到户工作法”和“群众工作日”制度开展法律服务,对村里的村规民约、经济行为、合同文书进行法治体检,对村民上门入户进衍法治宣传,发放《法律明白人》2000册,《法律援助手册》2000份,法治文化围裙5000条。四是结合村支两委换届,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组织市普法讲师团讲师走进2 0个乡镇开展换届纪律法治讲座,确保了我市194个行政村的换届工作顺利完成。五是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在市治中心积极打造滨江路沿河风光带法治文化广场;在市治绿色长廊建设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成为广大市民休闲、娱乐、学法的新型场所。在农村利用无线广播开通法治村村响,定期播放法律法规、法治故事、法治事件。在企事业单位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法治文化走廊(过道)。在学校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征文比赛、法治故事演讲等系列活动。六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文化执法局编排法治节目,利用各种文艺团体进行演出,共演出法治节目50余场次。公安局创作法治微电影,通过洪江电视台、微洪江、洪江网事在群众中广为播放。法院以案释法、观摩法庭、流动法庭,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庭审,直接接受法制教育。全市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3、依法行政出效能。市委、市政府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纳入法治创建的中心环节,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度。一是创新机制,化解争议。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市信访中心设置行政复议申请收件窗口,放置行政复议指南。建立了行政复议专家论证制度,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复议决定的合法合理。建立政复议与信访协调配合机制,选派行政复议干部参与每周的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加大复议调解力度,坚持把调节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实现案件办理更加高效便捷。2015年至2016年,本市级共收到行政复议52件,同比增长370%,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审结。二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行政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确需市领导出庭应诉的,市领导带头应诉。2015年市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亲自出庭应诉,截至2016年11月份,共参与行政应诉48件,大大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的自信心。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予以通告,对需要继续执行的78件规范性文件确定继续有效。对有效期已满需要继续沿用的7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重新公布,清理出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四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所有市级领导的工作分工、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沙及个人执行权的相关事项全面向社会公开。在全市范围选聘了由多种身份组成的监督员,对市委及其成员贯彻上级指示和全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应邀列席市委全委会、常委会,并发表意见建议。市法制局与人大签订监督依法行政责任书,将对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和办结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接受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落实行政复议公开原则,建立了行政复议案卷公开查阅制度,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

  4、公正司法树公信。一是全面深化阳光司法。加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查询系统,引导当事人通过立案大厅自助终端查询案件基本情况及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为申请查阅庭审音像纪律的当事人提供了查阅平台。二是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改进审判组织形式、裁判文书签署机制、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部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加大对立案工作各方投入,不断畅通当事人诉权行使渠道,提升了立案服务水平。三是开展司法救助。对困难群众实行代理、诉讼费缓、减、免,两年费缓、减、免代理和诉讼费50多万元。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困难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给与救济,四年为112名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款92万余元。五是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出台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将这项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综合绩效考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一票否决。5月24日召开了洪江市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大会,与89个单位签订了责任状,11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缴纳执行款103万元。联合惩戒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都走在前列,受到中院和省高院的肯定和赞扬。

  5、管理创新促和谐。一是强化了矛纠调处。全面推行“大排查、细调处、重预防”方针,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各村(社区)坚持每周一排查,乡镇(单位)每半月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五个一”和“三个不放过”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三调联动”机制,在全市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联动联调体系,成立了交通、医患、劳资、环保、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1 1个专业调委会,近年来,有效化解了32起群体性矛厝纠纷。二是深化了行业专项治理。大力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等7项行动,鉴证各类劳动合同200份,废止无效合同5 0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80份。积极抓好农业领域执法,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6起,农业生产、农资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 5起,组织抽检食品药品质量1.1万批次,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00余起,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法治乡(镇)、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等系列创建指标,我市先后创建了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市交警队、黔城工商所、江市计生办等12个单位被授予省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怀化市洪江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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