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g src=""/>

永州市珊瑚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意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8年03月13日 00:00 【字体:
  

  2017年7月7日,张某在永州市冷水滩区坦头安置小区做外墙粉刷时,不慎从6米高的钢管架上摔下,后被送往永州市第三医院住院治疗,经医学鉴定为拾级伤残。双方当事人关于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补偿发生争执。

  收到调解申请后,珊瑚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派调解员实地察看现场,对当事人及在场人展开调查,组织指挥部、承包方、房主三方责任人在凌云社区进行调解。调解员将该案定性为雇员受害责任纠纷,围绕三方争议的焦点制订了调解方案。

  张某认为自己在工地做工时受伤的,应按照工伤标准赔偿;指挥部认为自己是为被安置的征收户服务的临时机构,在这项工程并没参与获利,事故发生应由工程承建方负责;房主认为自已和指挥部签有合同,发生安全事故和自己没关系。调解员针对三方争议的焦点对纠纷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仼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和梳理。分析认为,本案中指挥部没有尽到监督与管理的责任,为对施工队是否具有建筑资质进行审核,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房主在事故中虽然没有过错,但伤者是在建房时受伤,不管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讲也要负连带责任。伤者本人作为具有民事行为的人,安全意识不够也应承担小部分责任。调解员引导三方当事人在依法依理的基础上,减少分岐达成共识。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纠纷四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四户房主自愿承担全部责任的20%,施工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的35%,冷水滩区坦头安置小区工程指挥部自愿承担全部责任的35%,余下10%的责任部分伤者方自愿承担。这起涉及多方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功化解。

  

(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供稿)

  

永州市珊瑚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意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974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