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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司法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0:00 【字体: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学习活动;组织党课学习48次,各支部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为主题分别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局机关各党支部2018年党建工作台帐进行了一次检查……
  今年初以来,郴州市司法局以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郴州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强担当,扛稳抓牢“两个责任”
  责任落下去,担子扛起来,管党治党才能严起来。今年初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纳入市局绩效考核内容,层层压实责任。该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并多次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主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此外,通过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和为困难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党员干部提供正能量的同时,也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在任职新的岗位之前接受一次深刻的党风廉政提醒教育,能提高自己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一位新提任的干部在接受完任前廉政谈话后表态道。目前,这样的廉政谈话在郴州市司法局已成为常态。半年来,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共开展谈心谈话活动35人次。
  强制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郴州市司法局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检组监督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制定、修改和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收发文管理、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十不准”等10余个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划出“红线”, 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规守纪。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郴州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郴州市司法局2018年干部绩效考核方案》,还逐月推行干部职工工作日志如实记录干部职工逐月逐日的工作情况,对干部职工实施精细化管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确保市司法局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强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
  今年“七一”前夕,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赴“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开展“追寻红色记忆,传承‘半条被子’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在鲜红的党旗前重温入党誓词,局党组书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传承“半条被子”精神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要求全体党员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不忘入党誓言;勤政奉献,牢记为民宗旨。”每逢节假日,市司法局还会通过局微信工作群、局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发送廉政信息,已成为市司法局强化日常廉政教育的一个缩影,也成了郴州市司法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的力证。
  今年,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郴州市司法局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十不准”》,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开展。市局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实行工作签到制度,并于次月对上月干部职工的考勤签到情况予以通报。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察等形式,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
  同时,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日渐常态化,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实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的科室,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采取领导约谈、诫勉谈话、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各科室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来源:郴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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