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系株洲市辖县,面积2646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街道)、297个村(社区),总人口8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逾60万。如何深入贯彻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普法宣传原则、切实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更好地满足农村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攸县的尝试给我们带来启发。
一、小投入构筑普法宣传大网络。为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攸县司法局在高规格建成占地约360亩县级法治主题公园基础上,坚持以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推行的“门前三小”(小广场、小书屋、小讲堂)工程建设为契机,把法治元素(法律温馨用语、法治宣传橱窗、法律图书柜)纳入“门前三小”建设范畴,同时规划和建设,着力推动法治宣传阵地向基层、向农村不断延伸和覆盖。目前在全县部分村(社区)已经建成乡村法治小广场68个、其中示范点17个,投入资金约80万元。到2020年将至少完成150个以上的乡村法治小广场建设,预计总投入将不超过300万元。因投入小、作用大,乡村法治小广场项目建设颇受全县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青睐和欢迎,项目建设进展十分顺利。
二、小广场搭建普法宣传大舞台。乡村法治小广场建设前期规划和选址充分考虑了地理位置的便利性、人口集中的自然性以及群众健身娱乐的自发性,因此让普法宣传教育具备了良好的群众基础。通过乡村法治小广场平台,不仅能够让群众在健身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教育,而且通过具体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收获了各自想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切实提升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功破解了法治宣传进社区的“肠梗阻”难题,实现了普法宣传的零距离服务,真正让乡村法治小广场成为了各辖区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普法宣传的大舞台。
三、小创新实现普法宣传大跨越。乡村法治小广场作为法治宣传阵地、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小部分,虽然只是载体形式上的一个小创新,但是它所带来的社会效应绝不可小觑。2018年,攸县司法局依托乡村法治小广场,组织农村法治宣传活动95场、开展法治文艺巡演32场、举办“法润三湘 ”志愿服务活动40余场、开展暑期法律知识讲座30余堂,现场回复群众法律咨询1.5万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含暑期在家学生)达6万余人次、参与普法宣传的各级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近2000人次。因宣传内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又为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工作人员普法、农民百姓学法热情空前高涨,让广大百姓真正感受到了对于法治需求的满足感和获得感,普法宣传凸显大实效。
(株洲市攸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