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g src=""/>

【枫桥经验在湖南】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双保险助力矛盾纠纷调解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0:00 【字体:
  

  近日,当事人李某来到攸县联星司法所,无比激动、双眼含泪的说:“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就是好,不收取费用,兑现速度快,谢谢你们挽救了我和我的家庭。”7月31日,对李某来说是一个极不寻常的日子,攸县人民法院下达民特1号民事裁定书,对联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李某受伤赔偿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标志着一件时间跨度长、牵涉方多的人身伤害案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圆满解决。

  2017年,李某与妻子在辖区内一工地从事人工挖桩工作,在施工中由于吊升用的钢丝绳断裂,李某掉入了11米深的桩井、受重伤。从事发当时到调解成功,李某一直住在医院治疗,下肢功能没有恢复,不能行走,经医院诊断后期治疗时间约3年。前期治疗期间,各方当事人推诿责任拒不支付医疗费用,李某多次到县有关部门并找县主要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其他当事人支付巨额医疗费用。

  2018年3月6日,攸县司法局联星街道司法所主动介入调解,当时李某还在住院治疗,无法确定治疗效果、伤残等级以及赔偿金数额,调解员建议等治疗大致结束,医生出具恢复治疗方案后再进行调解。2018年7月2日,李某第二次来到联星司法所申请调解。因李某身体功能没有完全恢复,抱着“不信法,只信访”的想法,坚持“三不同意”:即不同意出院,不同意进行伤残鉴定,不同意依法诉讼,为案件调解带来很大的难度。调委会调解员依据李某的伤情,先后到县伤残鉴定机构、劳动部门、医疗机构、煤矿类似受伤人同咨询了解伤残等级评定、劳动关系、治疗效果、赔偿标准等情况。陆续经过4个月时间的5次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总赔付金额近70万元。因当事人互相担忧对方会反悔,攸县司法局联星街道司法所提出了司法确认的建议,并协助当事人向攸县人民法院递交司法确认申请书,三天后攸县人民法院于作出特1号民事裁定书。

  司法确认的达成,为案件的调解工作加上双保险。第一,保证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确保李某及时得赔偿金,如支付赔偿金方延期或者拒绝支付赔偿金,那么李某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李某后续恢复治疗时间比较紧迫且费用昂贵,进行司法确认有利于李某自主选择权威医疗机构进行恢复性治疗;第三,如当事人任何一方无故不履行调解协议,可以有效保证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能够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毕竟走诉讼程序不仅时间较长、程序较繁杂,诉讼费用对于各方来说都是负累,更重要的是还有可能耽误李某的治疗。

  多年来,攸县联星司法所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积极践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先后化解10余件影响面广、调处难度大的疑难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零收费、高效率的优势,最大限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株洲市司法局供稿)

  

【枫桥经验在湖南】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双保险助力矛盾纠纷调解

974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