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子女抚养费拿到了,真心感谢你们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你们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通从700公里外广州市海珠区打过来的电话。
据了解,来电人朱某是广州人,她与其前夫离婚后,独自抚养一对年幼的子女,湘乡籍的前夫一直没有给过朱某子女抚养费用,朱某只能靠领取低保维持基本生活开支,眼看子女马上就要开学了,无奈之下,朱某来到了湘乡市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指派环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法律工作者努力下,湘乡市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并作出判决,判决朱某前夫支付抚养费48000元,并每月向两个子女分别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
湘乡市法援中心坚持“应援优援”的法律服务理念,面向困难弱势群体,交流“真感情”、做足“真功夫”、提供“真措施”,有效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据统计,2018年以来,湘乡市法援中心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561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4件,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万余元,用实际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湘潭市湘乡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