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请律师,不用交诉讼费,不用等漫长的立案时间,不用横眉冷对伤和气,结果却能达到和诉讼判决一样的法律效力,这就是“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魅力。
近日,在良田法院审判庭内,“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又一次发挥显著优势。“太谢谢你们了,这么快帮我们解决问题!”甲贸易公司代表何某向良田法庭庭长李义斌和良田镇调委会调解员不断地表示感谢。“不客气,通过调解和司法确认,对你们双方都好,节约了时间,还节约诉讼费。之后按协议去履行,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良田法庭庭长李义斌向双方当事人解释。
2020年4月,甲贸易公司与乙建设公司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2021年3月,工程结束后,双方核对账目,货款总金额达四十余万元。甲贸易公司多次催促乙建设公司结清货款,乙建设公司一直拖延。2022年10月,甲贸易公司将乙建设公司起诉至良田法庭,要求支付货款和违约金。
为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良田法庭联系良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商讨共同调解此案。通过调查双方当事人,查阅相关证据材料,调解员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经过耐心调解,甲贸易公司不再向乙建设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乙建设公司同意先行支付20万元货款,但就后续货款的支付时间,双方仍旧分歧较大。
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沟通。调解员从法律角度向甲贸易公司分析案件情况,释明不利因素,引导甲贸易公司积极解决问题;从情理方面对乙建设公司疏导利益最大化,同意甲贸易公司分期给付。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向良田法庭申请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一起合同纠纷圆满高效化解。
近年来,良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并同良田法庭保持紧密联系,大力推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不断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三年来,良田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良田法庭进行司法确认27件,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切实将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诉前。
(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