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潇湘晨报、红网、株洲晚报等媒体先后报道新闻:男子在医院赖床一年多不肯出院,法官调解未果后执行局强制腾退并拘留。在这起法院强执案件中,公证有力保证了司法过程公正透明公开。
医院求助
2024年7月,株洲市国信公证处接到株洲市某医院求助。原来,袁某因病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后却拒不出院,占用医院床位长达408天,为了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医院将袁某诉至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袁某腾退病床,并支付床位占用费14280元。可判决生效后,袁某依然拒绝搬离床位,法院决定于7月30日强制执行。
“我院对袁某病情进行了检查、治疗,并组织全院大会诊、多科室联合会诊,对袁某病情进行充分评估、诊疗,告知袁某可以选择手术、转院或出院,但袁某均拒绝,他霸占床位、长期滞留医院的做法,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加剧了社会公共医疗资源的紧缺……”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医院申请公证处对法院强制腾退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
行动现场
接到申请后,株洲市公证处高度重视,派出2名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积极配合法院行动。7月30日,公证人员与法院执行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再次责令袁某自行搬离,袁某明确表示不配合后,执行人员依法对袁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制腾退病床。公证人员对执行过程及被执行人袁某的物品通过拍照、摄像、清点登记的方式进行保全证据。
公证员说法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以保持该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证明活动。强制执行标的一般是指执行程序中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该执行对像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完成特定行为,本案中,袁某应当履行的为给付床位占用费用及腾退病床的义务。
株洲市国信公证处参与此次强制腾床行动,对现场情况及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过程和事实进行保全,固定了执行过程及清点、运送物品的证据,保障了被执行人财产的安全,消除了被执行人、法院、医院因执行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确保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出具的保全证据公证书的证据效力高于其他书证、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具有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向社会彰显了公证的公信力。
(株洲市国信公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