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领导同意,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湖南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报告》,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情况进行了通报,向被实地督察的益阳市、永州市和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问题整改清单,并结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来湘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再部署。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通知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各地各部门全面自查基础上,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对益阳市、永州市和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督察组通过网络检索、材料查证、随机访谈、实地核验、案卷评查、随机抽考等方式,对被实地督察进行了全面督察。督察组共抽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220余本,累计谈话342人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考试257名,对408名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营商环境问卷测评。
从实地督察和各地各部门自查情况看,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全面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配套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督察报告指出,被督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整体情况良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成效,但部分地区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法治建设滞后、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各地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认识,对照督察报告提出的普遍性问题和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坚决防止“谁被督察谁有问题,没被督察就没有问题”“谁被督察谁才整改,没被督察就不用整改”的错误认识,开展全面排查,以点带面,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在规定时间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有关整改情况;要坚持“当前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能够立即办、及时改的,要迅速行动、立行立改,需要建章立制的、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长期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常抓不懈推动问题解决。
(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