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我省律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律师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律师服务能力,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我省律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法治湖南”建设和我省“四化两型”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大力提高律师服务能力
1、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服务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计划的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的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扩张和集聚集群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为涉及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规范国有资产的重组和处置提供法律服务。
进一步加强省境外企业法律事务咨询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服务我省企业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展国际投资、进出口贸易、反倾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涉外法律服务领域, 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建设好律师行业与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协作合作平台,促进公司治理、重大投资与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加快发展。组织律师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税费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水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
发挥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的专业优势,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更加注重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独特作用,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法制轨道上得到解决;更加注重创新律师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消除纷争。
建立健全律师参加涉法信访接待工作长效机制,指导各地组织广大律师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积极开展刑事辩护工作。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和律师承办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指导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研究解决律师刑事辩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指导拓展刑事辩护业务,规范刑事辩护行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障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执业权利;指导各地加强对律师承办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建立律师异地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的协调指导机制。
3、服务保障改善民生。采取结对子、建立联系点、送法下乡等方式,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向老少边穷地区延伸,为群众就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积极主动承担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继续组织实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积极参加“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和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活动,主动减免法律服务收费,提升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4、服务依法行政。加强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权力依法运行,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推进“法治湖南”建设。
5、积极参政议政。发挥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反映民情、参与立法、提出议案、监督执法等方面参政议政的作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二、按照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总要求,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6、加强律师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大力推进律师行风建设,使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维护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部署,在律师队伍中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群众观点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促进廉洁执业,健全便民服务措施和长效机制。
指导各地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以“严格执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为核心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
7、着力培养、选拔、凝聚、使用律师人才。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在律师教育培训、人才培养使用方面的政策措施,大力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加强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骨干律师和新执业律师的培训,加强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律师的法律素养和执业技能。
大力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制定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优秀律师人才库。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
切实加强对优秀律师人才的选拔使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选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探索选派优秀律师党员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参加培训。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推动落实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相关工作。
8、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坚持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律师行业科学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带头依法诚信尽责执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回报社会、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好”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党员。
进一步完善公开承诺工作制度,加大践诺的指导、监督力度;进一步发挥领导点评工作的领导指导作用,落实领导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积极参与“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活动;进一步开展群众评议活动。
组织好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组织评选表彰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全省“十佳(优秀)青年律师”。积极向司法部、省委推荐创先争优示范点(先进党组织)和律师党员标兵。
开展创先争优示范点活动,着力培育一批创先争优示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工作。
9、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对律师事务所单独建立的党支部要完善制度,确保党组织正常运转;对联合党支部要注重沟通,积极发挥联合支部作用,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分设党支部;对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采取措施同步建立基层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及时选派政治指导员(联络员),确保律师行业党的工作覆盖率。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制度建设,制定和落实《湖南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律师行业党的队伍建设和党组织班子建设,积极推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管理层交叉任职,促使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实行“一岗双责”。举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和管理工作,加大对优秀青年律师的培养力度。加强对流动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律师党员队伍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律师协会远程教育网、手机短信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信息化。
三、积极汇报协调,加大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10、争取政策支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贯彻落实中办发[2O10]30号文件的各项任务、要求。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总结交流各地的进展、成效和经验,适时召开座谈会推进、深化贯彻落实工作。
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11、加大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解决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难以落实的问题。
12、规范律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工作。研究制定规范律师事务所与聘用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律师参加社会保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3、协调落实对律师工作的经费扶持和保障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和政策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扶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工作、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以及开展其他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
四、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
14、 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部门律师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管理机构要依法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切实履行好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职责,有效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对管理活动的层级监督和考核,建立和落实有关工作的统计、请示、报告和督办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律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责任和给予处分。
15、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监管。督促指导律师事务所完善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和收益分配等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依法纳税义务;建立和使用好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建立健全和管理好业务档案、律师执业档案。
严肃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完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案件的受理、交办、督办、查处和反馈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对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的代理,律师事务所应加强指导和管理,按要求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备案并接受指导。制定和落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关系。
16、健全完善律师管理制度规则体系和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指导意见》、《律师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问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依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组织做好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开展专项检查。对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内部制度、财务税收、社会保险、案卷归档、投诉查处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17、继续开展公司、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讨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18、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力量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律师管理机构、管理队伍建设。举办全省司法局律管科长和县市区司法局律管股长培训班,重点就中办发[201O]30号文件、《律师法》配套规章和律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
19、开发启用全省律师工作管理软件。建立全省司法行政律师管理与律协统一共享的律师工作管理系统和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工作,完善信息沟通和交流渠道。进一步完善律师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20、加大律师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律师制度、律师工作和律师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强律师行业舆论引导,把握主动权,有效应对网络舆情,扩大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