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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结合 群众评议助力律师行业科学发展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03月30日 00:00 【字体: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律师行业广泛推行“一会四评”方法,灵活运用现场评议、问卷评议、网络评议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累计召开群众评议会650余场次,邀请各级人大、党代表和政协委员460人次,各级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代表1524人次,法律服务对象和其他群众代表8000多人次参与评议,共收集意见1600余条、整改措施700余条。群众评议与行风建设、考核评优、公开承诺的有效结合,使评议成为群众参与、监督律师工作的桥梁纽带,有效地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一、将群众评议与行风建设相结合,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律师队伍。省律师行业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将群众意见作为行风建设的风向标,始终将群众置于行风评价的主体地位,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群众评议,适时开展集中评议,行风建设成效明显。一是拓宽群众评议渠道,促进律师依法执业。广泛宣传律师依法执业基本要求,引导群众对律师是否规范收案、收费进行评议。建立律师执业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增设群众意见模块,搭建网上群众评议平台;建立群众参与公检法司四部门工作协调、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群众投诉,投诉处理结果接受群众评议。二是创新群众评议形式,促进律师诚信执业。推出《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卡》,结案后当事人对办案质量、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每年开展律师事务所案卷抽查和案件回访,主动向群众报告抽查和回访情况;聘请群众、法律服务对象担任行风监督员,使群众评议覆盖律师执业全过程。三是科学运用评议结果,促进律师尽责执业。健全完善律师奖惩制度,对群众反映差、评价低的律师加强教育,严肃处理违反执业纪律、违背执业道德的律师;大力宣传群众反映好、评价高的律师典型,2011年来,全省律师行业选树全国优秀律师7人,全国律师行业党员标兵30人。

  二、将群众评议与考核评优相结合,努力健全群众满意的律师考核评价体系。业绩优不优,群众说了算。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律师行业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律师工作年度考核和评优活动,使律师行业考核评优体系更科学。一是将群众评议作为律师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律师行业将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执业纪律、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丰富了年度考核的内容。去年制定实施《湖南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考核评价办法》,将群众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细化量化为26项考核指标,为科学评价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提供依据。二是将群众评议作为督促改进律师工作的重要方式。全省各级律师行业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推出律师工作考核百分制,向群众发放评议评分卡。对群众不满意之处要求限期整改,定期回复;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列入下一阶段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逐一落实。三是将群众评议作为律师工作评优的重要依据。省律师行业明确将群众评议结果与律师工作考核挂钩。2011年,被评议“基本满意”的3家律师事务所和7名律师,因整改后仍未通过群众评议受到了暂缓考核的处理。由于查民情、顺民意,群众对律师行业的满意度逐步提高。在2011年“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中,一批事迹突出、典型性和影响力强的律师党员被推选,其中翟玉华、扶婷、杨建伟等3名律师党员入选全省“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公众投票候选人。

  三、将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相结合,努力争取群众满意的创先争优活动效果。全省律师行业把群众评议作为检验公开承诺的重要方式,让群众在兑现公开承诺中受益。一是科学提诺,把群众期盼纳入承诺内容。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普遍采取调查问卷等形式问需于民,动态掌握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今年春节前夕,省律师行业动员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进行“春节满意服务再承诺”,开展“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反响较好。二是公开承诺,把群众监督作为履诺的重要动力。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将承诺内容上桌、上墙、上网,印制承诺卡随身携带,最大限度地公开承诺内容,自我加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忠实践诺,让履诺成果接受群众检验。全省律师行业先后开展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帮扶困难职工、弱势群体等多项专项法律服务。2011年来,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8435件,接待农民工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2.1万多人次,追回拖欠劳动报酬8000余万元,为下岗工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11253人次,依法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了承诺,赢得了群众的好评。群众对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满意率达到97.6%。省律师行业服务群众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中央统战部、司法部的肯定。

  群众评议与行风建设、考核评优、公开承诺的有效结合,进一步推动了律师行业科学发展。2011年正式成立了湖南省法律顾问团,此举被省委书记周强称为“在法治湖南建设进程当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据统计,2011年全省律师累计办案137884件,同比增加24.4%;在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代理案件中运用调解手段促成结案的12000余件,占27%;参与涉法信访接待8873次,协助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234次,避免了600余次群体事件的发生,30%以上的上访群众当即表示不再上访,从而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律师工作管理处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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