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司法局探索社区矫正新举措
◆株洲市大力推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模式
◆张家界市司法局探索社区矫正新举措
今年以来,张家界市司法局认真履行“监管、教育、帮扶”职能,全面落实省厅社区矫正工作部署,坚持探索与创新并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大胆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督查点训机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一次,由市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进行点训、核实身份、对比底数。同时邀请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督查点训,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促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二是建立违法及时追究机制。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有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情况,市司法局主动与公安部门建立协调联络和大数据比对机制,联合禁毒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尿检。今年,在对慈利县六个中心片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尿检过程中,检测出13名对象涉嫌吸食毒品,当场由公安机关带走处理,并根据公安机关处罚结果分别对社区服刑人员作出警告、撤缓收监等处理。三是建立工作宣传机制。为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动员社会各界更加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市司法局联合多家新闻媒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及时将常态工作转化为新闻动态。今年在市级电视台播放专题新闻16次,在红网张家界站(张家界在线)发布工作动态、新闻60多篇,社会反响较大。四是建立选派监狱警察从事社矫工作制度。为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市局从张家界监狱选派多名警察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制定下发了《选派监狱警察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规定选派警察开展“查找、追查、移送、点训”等工作职责,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
二、多措并举,巩固提升工作成效。一是分片集中监管,提升监管效率。针对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多、分布散的特点,采取“分片集中管理、分所进行帮扶”的方式,监管成效明显。如在慈利县设立六个中心监管片区,六个中心片区司法所统一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监管,各乡镇司法所不再组织报到和学习,只负责矫正对象日常电话汇报、帮扶、走访等工作。每月乡镇司法所组织辖区服刑人员到中心片区司法所集中报到、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由中心片区司法所统一监管考核,县社区矫正机构每月到中心片区司法所点训、督查。为强化监管手段,县局给六个中心片区司法所装备了执法记录仪、社区服刑人员指纹考勤机等设备,专门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指纹签到管理办法》,结合手机定位实行“全日制、全方位、全内容”监管考核模式,实现了“人防”和“技防”的统一。二是严格处罚措施,树立监管权威。随着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日益增加、构成日趋复杂、新问题日益增多、监管安全压力日益增大,市局要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勇于作为,积极树立监管权威,对重新违法犯罪、不服从监管的对象一律从严处罚。今年以来,全市提请撤缓收监19人(已收监12人、公安机关正在抓捕7人),给予警告处分11人,并把情况通报给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形成极大震慑,树立了监管权威,有效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特殊身份意识、法律法制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三是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监管保障。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一直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短板”,为弥补这一“短板”,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司法所合并(乡镇合并)、政府购买服务、招录政法专项编公务员、设立政府公益性岗位、招录协辅警等方式充实基层人员力量。永定区司法局率先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方式,选购了手机定位、心理咨询、定期走访、档案管理等四个项目岗位,并签订了五年合同,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慈利县通过新招协辅警和设立政府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增加了六个中心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桑植县采取新招政法专项编公务员和协辅警的方式,将新招人员全部安排到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慈利、桑植、武陵源三地已制定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方案,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年内有望全部落实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
三、高位推动,加快社矫中心建设。今年,永定区、慈利县、武陵源区三个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纳入了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加快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建设进度加大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督查力度。省厅、市局也在多次督查中协调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目前,永定区社区矫正中心已进入装修阶段,慈利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已经封顶。在省厅领导多次督查下,武陵源区政府于7月23日召开区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将武陵源区地震局旧办公楼调剂给区司法局用于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确保年底投入使用。
(据张家界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株洲市大力推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模式
为加强医患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株洲市司法局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以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下称“医调中心”)为代表的“第三方调解、专业化运作”新模式。
该中心自2011年1月正式挂牌运作以来,共接待各类医患纠纷415起,依法受理和启动调解程序343起,调处成功234起,协议履行达率100%,协议赔偿金额1400余万元;中止并引导走其他合法途径化解101起;防止“医闹”、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84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多方协调整合力量,保障更加有力。医调中心成立之初,曾面临经费不足、办公场所紧张、调解人才流失的问题,无法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株洲市司法局加强对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通过多方协调整合力量,最大限度激发医调工作活力。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医调中心经费保障最初参照的是纯市场化的“宁波模式”,每年所需运行经费由市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从市区医疗机构统一投保的保费中予以保障。但从2012年起,保险公司因亏损不再承担运行经费,导致医调中心很快出现“断粮”困境,调解员连续18个月未领到工资。面对这一困境,市司法局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反复协调卫生、财政、保险公司等部门单位一起化解医调中心运转难题。一方面,陆续争取到财政资金70余万元和保险公司资金20万元,用于填补之前的缺口;另一方面,依据《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成功将医调中心运行经费按30万/年的标准,自2015年起正式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了医调中心“粮草”问题。二是改造升级场所。2015年初,出现了医调中心办公场地将被拆迁、必须尽快搬出的新难题。市司法局立即向市政府专门提交报告,反复协调财政等部门,终于在医调中心调解员“拎包”调解近半年后,将新的办公场所定在原市公安局院内,并争取到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新址装修改造、设施配备和文化建设。同时,在全省率先给每个调解员配置了整齐划一的调解服装、工作胸牌和徽章,医调中心整齐有序、焕然一新。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为保证医调中心“第三方”中立者的角色定位,医调中心选任的首席调解员退休前分别来自公安、法院、卫生系统,均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能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出发,对案件进行合理分析,找到双方的共同点。原中心专职副主任李新玲同志因个人身体原因主动辞职后,医调中心及时选聘,充实调解力量,现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5名调解员。
二、规范管理高效调解,运转更加有序。为进一步理顺全市医疗纠纷导入机制,株洲市司法局加强医调中心管理,固化调解程序,充分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一是制度化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专门制定和实施《株洲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经费管理办法》,将医调中心财务纳入市司法局财务统一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复杂纠纷集体研究、学习培训、文书档案管理、回访、值班及绩效考核等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从接待到受理、从调查到启动、从调解到回访“一条龙”化解模式。承办调解员都要书面撰写“纠纷调处情况说明”,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抓好调解案卷的规范制作,防止出现调解笔录太简单、调查取证不细致、协议制作不严谨等问题,确保调解文书的规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职业化运作,形成工作合力。为保证调解的公正和独立性,今年初,医调中心重新调整充实了法学专家和医学专家两个咨询专家库,以便及时为调解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意见和有力的专业支持。明确专家咨询程序,已经进入程序的医疗纠纷,在正式调解前原则上均要咨询医学和法学专家;如遇到重大疑难纠纷,则要将专家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备查,必要时还要邀请专家直接参与案件讨论和现场调解,确保医调工作的严谨性、专业化。三是高效率调解,减轻医患诉累。积极构建“调赔结合”、“中心调解、保险理赔”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实现调解工作反应快、高效能,明确要求每起纠纷必须“即时受理、及时调解”,调解期限一般控制在24小时以内,疑难纠纷控制在一周以内,特别复杂的也不能超过一个月,切实做到方便、快捷、高效,确保在第一时间化解医疗纠纷,减轻维稳压力。
三、主动调处彰显职能,工作更加有为。医调中心作为第三方调解组织,秉承“中立、公正”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切实维护了患方的合法权益,又合理保障了医方权利和正常的医疗秩序。一是改进工作方法,增强调解实效。医调中心始终坚持“为医院解难、为患者维权、为政府分忧、促社会和谐”的工作理念,实践总结出“五类调解法”。即“降温冷却法”,抓住矛盾关键,抚平双方情绪;“换位思考法”,引导双方互换角度,相互理解;“各个击破法”,采取“背靠背”分别调解,了解双方诉求;“案例引导法”,引用相似案例,提供可行经验;“利害分析法”,辨明利害关系,促进成功调解。通过推行“五类调解法”,中心调解员以高超的调解艺术、刻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成功调处了一系列疑难复杂重大医患纠纷,及时化解了多起场面激烈的医闹事件,赢得了医患双方的共同信赖和尊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配合意识。在法制日报、湖南日报、全国《人民调解》杂志、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加大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医调委工作的知晓率,患者愿意向医调中心提出申请调解纠纷,市区各家医院也逐步形成了“有纠纷,找中心”的意识。今年1—7月,医调中心接待的44起纠纷中,医方主动申请的有21起,并在患方提出申请时积极配合、主动解决。三是坚持调防并举,维护社会稳定。医调中心成立后,株洲市区堵路、政府堵门等医闹事件,医疗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恶性伤医事件基本杜绝,医疗环境和秩序明显改观,医患关系日趋和谐。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突出调处和预防并重,在预防医患纠纷发生上下功夫。一方面,建立与医院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将调解成功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发现规律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帮助他们有针对性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医学鉴定、司法鉴定引入机制,积极履行好指导医院内设调解机构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的职能,增强市民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从根源上减少医闹和恶性伤医事件的发生。
(据株洲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