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简报2018年第12期(总第1568期)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8年06月20日 10:13 【字体:
 

◆怀化市:强化人民调解“五联”工作机制

◆龙山县:坚持“三个着力” 助推三调联动

◆涟源市:大力推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雨湖区: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化解征拆矛盾纠纷

  

  

  怀化市:强化人民调解“五联”工作机制

  近年来,怀化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精神,致力于机制创新和工作落实,与广西柳州和贵州黔东南地区共同建立了湘桂黔省际边界地区人民调解“五联”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民族和谐边界圈。

  一、着眼长效治理,探索创新“五联”工作机制。一是协商建立“五联”工作机制。为提升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合作水平,柳州、黔东南、怀化三市州司法行政部门就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等问题多次进行专题探讨,共同商议在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的基础上,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多种手段,形成维稳合力。构建三市州省际边界地区“矛盾联防、纠纷联调、组织联建、普法联宣、法律联援”协作机制。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分别在广西柳州、湖南怀化和贵州黎平连续召开了三届“五联”工作联席会,三市州人民政府签署了《怀化、柳州、黔东南省际边界地区人民调解“五联”合作框架协议书》,并约定自2018年开始每两年召开一次市州联席会议。至此,“五联”协作机制全面建立,湘桂黔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二是主动强化“五联”工作保障。“五联”协作机制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创新机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彭国甫和市长赵应云给予充分肯定,在工作保障上给予重点倾斜。市、县两级全面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25人,并落实了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待遇。三是大力夯实“五联”合作基础。与柳州市、黔东南州接边各县、乡、村层层成立了省际边界地区人民调解“五联”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轮值时间和顺序。在三省区交界的三省坡建立了湘黔桂三省坡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驻湘、驻黔、驻桂联络点,搭建起了湘桂黔边界联防联调常态化实战平台和互联互通的信息交流平台。

  二、突出联防联调,着力抓实“五联”工作举措。一是抓实组织联建。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屏障,积极指导、推动所辖的接边县乡村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机制。目前,已有16个乡镇接边村屯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及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县、靖州县与黔东南州天柱县成立的覆盖“两省三县四乡镇六村”的湘黔朝阳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5年成立以来,共调处林业、婚姻、水源、坟山、宗族稳定等重大省际边界矛盾纠纷,实现了边界矛盾纠纷在辖区内解决。二是抓实矛盾联防。坚持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通报制度,对涉边矛盾纠纷实行首接负责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同时,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三省区边界地区组织矛盾纠纷联合排查,对重点时段的矛盾纠纷实行重点管控。2018年清明期间,柳州市三江县、黔东南州锦屏县和靖州县、通道县等地王姓族人因坟地纠纷问题,准备组织5000余人到靖州县横桥江乡挂众清,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通过三市州及时沟通协调,并调度督促所涉及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力分头调解,做好稳控,使该隐患得到及时消除。三是抓实纠纷联调。针对跨省纠纷调处难这一实际,三地司法行政部门切实加强衔接联动,搭建跨省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平台,建立了联合调解和协作办案制度。通道县坪坦乡高升村四组与柳州市三江县林溪镇弄团村交界处十余年的山林权属纠纷未得到有效处理,今年3月两地就此组织联合调解,帮助两村村民重新划定山林界线,定立山林界桩,签订调解协议,了结历史积怨。从2016年以来,与柳州、桂林、黔东南、铜仁等地联合排查调处山林权属、土地权属、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重大涉边矛盾纠纷。四是抓实普法联宣。与广西柳州和贵州黔东南启动了湘桂黔接边地区少数民族“普法沿边行”法制联宣工作,通过共同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治文化传输给广大群众。同时,充分利用苗、侗等少数民族节庆平台,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接边10余个县区的上百万苗、侗、汉等各族群众。五是抓实法律联援。签订三市州法律援助中心《省际边界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异地协作协议书》,积极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试点工作,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乡村。自协议签订以来,解决了一批涉及贵州、广西、重庆等地民工讨薪等突出问题。

  三、推动融合发展,不断深化“五联”工作成效。一是促进了平安边界建设。在构建边界地区人民调解“五联”机制的同时,三市州还先后建立健全了共同维护稳定、森林公安警务合作、山林纠纷联防联调等协作机制。省际接边地区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盗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二是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湘桂黔交界地区人文相通,习俗相近,积累了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这几年,中国侗族大戊梁歌会暨原生态风情节在我市通道县成功举办,进一步拉近了边界群众的距离,架起了边界友谊的桥梁。同时,通过边界地区团寨联谊联姻等形式,广泛开展睦邻友好活动,积极推动民间交流,为促进接边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情感支撑。三是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边界地区联防联调与加强经贸合作、促进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有效推动了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通道县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积极融入“大桂林”旅游圈;新晃林冲镇与铜仁大龙镇坚持同镇同发展,在纠纷调处、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惠及两地群众。

  (据怀化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龙山县:坚持“三个着力”助推三调联动

  近年来,龙山县大力推进三调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维护了边区的和谐稳定,促进了龙凤经济示范区建设。

  一、着力统筹谋划,三调联动工作理清新思路。三调联动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联不起、动不了,工作推进乏力等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县着眼于顶层设计,从县级层面规划好三调联动工作。一是位置摆得更高。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先后10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进行部署,县委书记、县长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三调联动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县里成立高规格三调联动工作协调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为夯实三调联动工作基础,先后出台《龙山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龙山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办法》、《龙山县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二是机构建得更全。2015年8月,成立矛盾纠纷应急调处中心,主要负责办理调处领导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当事人申请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矛盾纠纷。由县委副书记牵头负责中心重大工作,政法委书记协调日常工作。调处中心设立接待室、调解室、审判室,组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应急处置法庭,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完善司法确认;同时,在该县原所辖办事处所在地相应成立6个矛盾纠纷应急调处分中心。县应急调处中心负责对各分中心、各乡镇(街道)、县直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三调联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业务培训。三是保障做得更实。县财政每年安排三调联动工作经费及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预算40万元,对县应急调处中心、应急处置法庭等方面再额外投入30多万元,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年均投入工作经费达48万元,从人财物等方面全方位保障。

  二、着力机制创新,三调联动工作展现新活力。统筹资源,在组建应急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完善三调联动调处网络,创新调解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一是以“四级调处”为抓手,织密三调联动网络体系。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网格)四级调解网络,组建21个乡镇三调联动工作机构,建立10多个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完善重大矛盾纠纷联动工作机制、信息通报机制、案件交办督办机制等,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应急调处与行业调解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及时调、随手调”。二是以“医调会”为蓝本,推进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积极探索第三方调处机制建设。2014年在全州率先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抽调司法、卫生、公安等部门专业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从永顺、桑植和龙山聘请法律、医学专家组建专家库参与医疗纠纷调解,保证调解的便捷性、专业性、权威性。2017年3月,县委、县综治委又决定在国土、民政、教体、住建、安监、人社等部门全面推开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成立1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上接受县应急调处中心指挥。重点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流转、食药安全、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由“部门调”向“联动调”转变。三是以“边区联防联调”为补充,加强三调联动工作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跨省市接边地区,人员流动频繁、构成复杂,是矛盾纠纷“三不管”的薄弱环节。该县以“龙凤治安防控一体化”为依托,全面建立湘鄂渝边区联防联调联动工作机制,与桑植县、来凤县、酉阳县等7个县市签订边界联防联调协议,明确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原则和宗旨、协作内容、组织网络及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三调联动协调会或相互走访,确保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纠纷共调、情感共融。四是以网格化平台为载体,促进三调联动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利用综治网格化工作平台大数据优势,主动研发人民调解在线申请和网格长摸排上报的双途经调解工作模块,实现人民调解从被动申请向主动介入转变。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调处流程,通过网格长登记上报、乡镇(街道)提出处理建议、县网格中心派遣、司法局交办或自办、网格长复核回访、县网格中心评价等规范化流程,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网上往来,有效提高了调解效率和质量。同时,把人民调解过程由过去传统的书面记录,转化为实时动态化管理,较好地实现了实时跟踪、全程记录、定期回访。

  三、着力提升实效,三调联动工作树立新形象。通过机制创新和考评激励,三调联动工作实现了党政满意、群众肯定、社会赞誉的良好效果。一是绩效考核助树新形象。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将三调联动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综治工作进行考评,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年底实施考评。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态势,推动各地各单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一方平安。二是奖励激励助树新形象。积极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健全矛盾纠纷调解“个案补贴”制度,累计发放三调联动案件奖补金20多万元,切实提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新格局。近三年来,因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有2名个人1个单位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8名个人5个单位受到州厅级以上奖励,极大地激发了调解员的积极性。三是调解实效助树新形象。在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龙山县还根据省州的部署开展了“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等专项调解活动,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济、心理疏导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机制。经过调解的矛盾纠纷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重大信访案件。

  (据龙山县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涟源市:大力推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近年来,涟源市司法局着眼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通过抓基础、建队伍、重管理、强保障,进一步补齐补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短板,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目前,全市8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能得到及时化解,161个村(社区)连续7年无一起矛盾纠纷上交,无一起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民转刑命案,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高站位,强化领导增动力。坚持以“平安涟源”创建为主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助推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迈台阶。一是优化顶层设计。牢固树立以作为求发展、以贡献赢地位、以业绩赢支持的理念,优化顶层设计,高位推动,研究制定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思路、方案、机制和保障等各项工作措施,从前期调研论证到具体措施的实施都经过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市委书记、市长等主要领导直接挂帅人民调解工作,并实行市级领导包镇包案协调处理,在工作上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增强业务指导。目前,全市502个村(社区)均已建立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登记备案村级人民调解员2300余人。三是大兴调研之风。随着社会矛盾纠纷主体日趋多元,因利益关系整合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一个案件可能同时涉及到多个领域,比如民事与刑事交叉、民事与行政交叉,这些矛盾纠纷如果疏导化解不及时,随时可能激化为群体性纠纷或刑事犯罪案件。该局每年多次分批召开司法所所长座谈会,加强对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召开法律工作者、律师座谈会,下乡入村实地调研,与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沟通了解情况,把握矛盾纠纷发展变化新形势。

  二、化纠纷,健全机制练内力。以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为出发点,进一步规范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科学管理,切实查漏补缺,持之以恒打基础、蓄内力。一是全面排查清底数。任何矛盾纠纷如能在萌芽和初始阶段介入处置,则化解成本最低、难度最小、成功率最高。坚持定期进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村(社区)每周组织人员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逐一梳理,逐一备案登记,掌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矛盾纠纷。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期间,实行矛盾纠纷的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底数”清楚。二是防微杜渐保稳定。市、乡镇两级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纠纷性质、类型诱因、涉案人员、积压时间、难易程度和事态预测,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账逐级上报,并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和责任领导,明确调处时限,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确保一般性民间纠纷能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能得到及时调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社会治理目标。三是建章立制树标准。坚持推进“快受、快调、快结”制度;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指导村级调委会在例会、统计、报表、登记、回访、请示、报告、档案等方面制度化;规范调解协议文书的制作和应用,将调解协议规范文本印制发放至各村级调委会;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做到动态纠纷信息及时反馈。全方位推进村级调解组织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三、抓队伍,过硬素质激活力。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力补齐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短板,全力打造一支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良、素质过硬的基层人民调解干部队伍。一是以抓教育培训强本领。注重加强村级调解队伍建设,定期邀请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基层法官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通过采用个案解剖、以案施教、现场模拟等方式,选用村(社区)常见的矛盾纠纷案例和具有典型特点的案例进行讲解和分析,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该市三甲乡一村民姚某雇请曾某等3人拆除旧房时发生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坍塌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激烈纠纷。村调委会经过严谨的研判后,组织双方当事人经过一昼夜3次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将这起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以抓作风建设正风纪。坚持把抓严抓实作风建设贯穿于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引导干部队伍用心工作,务实重干,切实提升执行力、落实力,着力克服懈怠、麻木、厌战、侥幸等心理,重点解决好村级人民调解员认识不到位、懒政不作为、作风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强化刚性约束倒逼机制,形成市乡村三级联动,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以抓规范管理聚英才。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制定工作台账,实行人才流动动态化管理,严把村级人民调解员“准入关”。同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注重发挥“五老”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朋等其他社会力量在调解中的积极作用。积极邀请有关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新生力量,充分发挥其社会威望高、群众基础好、法规政策熟、与当事人关系亲近等独特优势,成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有力补充。

  四、严考核,提高保障添助力。以抓考核督查作为推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动力,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向好发展。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全市人民调解经费由原来的30万元增加至70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以奖代补”专项经费,安排专项奖励经费,对包括全市优秀的村级人民调解员在内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二是实行分级考核。按照日常考核、半年抽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涟源市对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工作质量、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按每年优秀1200元、合格1000元、基本合格800元、不合格不予补助的补助标准实行奖励。三是加大奖补力度。推行“以奖代补”和“个案奖励”调解员保障机制,对村(社区)调委会以及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对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案卷的案件依照分级标准,给予150-500元/个的标准奖励给人民调解员。实行“个案奖励”制度,对调处重大纠纷、涉稳事件或调解纠纷案件数突出的调解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1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大量的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为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奠定了基础。

  (据涟源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雨湖区: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化解征拆矛盾纠纷

  近年来,伴随着城镇化和城市提质改造深入推进,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为有效应对并破解这一难题,雨湖区司法局科学谋划,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区征拆纠纷连续实现“三连降”,走出了一条“调解优先、多方联动、贴心服务、保障有力”的新路子,取得征地拆迁总量增加但纠纷总量下降的良好效果。

  一、坚持调解优先前置。一是依法设立人民调解组织。该局根据征地拆迁工作的需要,在已有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上,指导成立了区征地拆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人民调解法律专家库和征地拆迁专家库。建立工作流程、值班接待、受案处理、调解程序、协议签订、文书制作、案件回访、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调处征地拆迁领域的矛盾纠纷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人民调解具有程序简单、节约时间、不收费用、兑现迅速、不伤和气、可申请司法确认等优势。在矛盾纠纷化解方式选择中,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前置,尽量引导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通过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征拆矛盾纠纷,不仅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还节约行政、司法资源,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三是有效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对于已经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第一时间督促当事方履行协议结果;对于协议金额大、履行时限长的纠纷,引导当事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协议切实得到有效履行,让当事方吃下“定心丸”,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二、健全完善联动机制。一是建立排查联动机制。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依托综治、信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区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掌握纠纷信息动态,做到不留“死角”。同时联合各相关单位,在特殊季节、重大节日、敏感节点等重要时段,开展集中排查,广泛收集信息,做到对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借助三调联动机制。三调联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纽带,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在调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中,通过运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公安、法院、国土、信访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有效对接,整合各自优势,形成最大化解合力,着力化解征拆中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历史积案。三是实施救助联动机制。依据相关政策对贫困对象采取了一系列救助措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例如,被征收人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况在征收期间确有搬迁困难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被征收地农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和廉租房、公租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对被征收对象在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不足50平方米的,补足50平方米给予补偿等等。

  三、提供优质调解服务。一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等科学制定方案,有针对性地及时分类调处。例如,对于征拆过程中造成相关损毁而引发的纠纷,区征拆联席会议出台了拆除施工快处快结办法,由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出面调解,及时据实予以赔付,有效化解了大批纠纷,且无一例上访投诉;对于因征拆政策惠及不到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了征拆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和集体土地现场处置制度,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后,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进行个案处理,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另一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精心设立了区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中心设置了咨询室、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处理室、立案窗口。其中,咨询室负责业务咨询及有关法规政策解释;调解委员会负责以人民调解方式调解纠纷;投诉处理室负责有关投诉的直接处理或移交处理;立案窗口负责征地拆迁诉讼案件的受理。调处中心运用调解、行政、司法等多种法律手段,以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等“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多种可自主选择的纠纷处理通道,使纠纷处理起来更加方便、快捷和高效。

  四、全面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具体项目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推行“领导联点、单位联合、考核联动”三联工作法,形成“联席会议管总、责任领导主抓、乡镇街道主责、征拆机构主导、项目独立主战、各方协力共推”的格局;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协调工作中,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提升调处征拆迁矛盾纠纷相关事项的决策层级,加大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力度。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在人员配备方面,调处中心从征管办、司法局、法院等单位委派业务骨干进驻办公,面向社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专家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支撑作用。在设施建设方面,调处中心配备了3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按照“三室一庭”标准分别设置了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和调解庭,并配置了全新的办公设备。在经费保障方面,调处中心在区财政前期投入的基础上,争取了每年20余万元工作经费,确保日常运作的需求。三是强化考核奖惩。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征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将其作为相关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政策,对成功调处的矛盾纠纷给予奖励,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推进具体项目的征拆进度以及矛盾纠纷化解中,实行“每日一通报、每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每月一考核”工作督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征拆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据雨湖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湖南司法简报2018年第12期(总第15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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