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审核、报批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参与指导本系统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因公出国(境)工作。指导管理全系统跨国(境)和省际业务交流工作,协调做好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相关工作。组织翻译、审定省人民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协调办理涉港澳台法律事务。承办司法部国际合作局交办的需要协调配合的相关国际合作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