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8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11/2016-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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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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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82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湖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培育公民法治信仰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在与省委宣传部会商后,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只有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们才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变成自己的行为习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近年来,我省围绕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加强法治湖南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社会法治氛围越发浓厚、法治精神不断传播,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是正如建议中所提到的,“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客观存在,法治观念尚未深入人心、法律权威还未完全树立、法律信仰程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范围仍需不断深入扩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培育公民法治信仰。

  (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自觉性。为客观考核评价我省各级国家机关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要求,在充分听取、征求省直单位的意见、建议后,我们于5月30日下发了《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该办法设定考核总分为100分,从组织保障、基础工作、学法用法考法、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考核分数,对省直单位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出了规范化要求。为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于1月16日下发了《关于征集2015年度司法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目前已收到省直单位和市州的案例70个,下一步将组织编写《2015年度司法执法典型案例选编》。

  (二)大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全媒体大普法体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5〕52号),在全省大力推动全省法治文化建设。2015年在湘潭市召开了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近年来我省法治文化建设的情况和经验,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现场参观学习湘潭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全省目前已经建成了如湘潭九华法治公园、湘乡法治公园、长沙红旗法治广场、泸溪沿江法治长廊、辰溪法治音韵遍辰阳等一批富有特色、群众乐见、影响广泛的法治文化产品。我厅主办的《钟山说法》、《微言说法》、《掌上法宝》、《法治湖南网》、《红网普法频道》等平台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钟山说法》节目收视率长期稳定在经视台前3名。与湖南交通广播电台合作开办的《新说法》节目也取得了良好的收听效果。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筹备全省法治文艺调演,并在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期间演出,全面展示我省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和广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面貌。

  (三)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2015年,我厅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你学法我送票,请你畅游张家界”大型创新性公益普法活动,一经推出就受到各方的广泛好评和广大网的积极参与。参与答题人数超过150万,送出门票10000张。活动得到了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和认可,为进一步探索创新普法方式提供了宝贵经验。2016年,我们联合天下凤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举行了“你学法我送票-天下凤凰任你游”活动。目前活动正火热进行中。

  今年3月,我厅联合中华法制新闻协会、常德市、武陵作家协会、中国微型小说创作基地和《小说选刊》杂志社、《啄木鸟》杂志社,面向全国开展法治微小说全国征文大奖赛活动,并通过《小说选刊》、《啄木鸟》、全国普法网、红网、法治湖南网发布了征文启事。截止6月底,己收到征文稿63013篇,征文稿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省、陕西省等全国各地,一些著名作家亲自投稿参加了征文活动。这些作品突出法治主题,贴近现实生活,内容健康向上,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下一步,将于11月份聘请全国微小说界11位著名评论家、作家、教授、学者组成大赛评委会,评选出优秀作品集结出版,并择期选择一批优秀作品拍摄法治微电影。

  自2006年起,我们已经连续10年举办了全省年度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在广泛发动、层层推荐、社会参与、专家评审的基础上,2015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于2016年6月揭晓,随后在湖南日报、红网等主流媒体上进行了广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正能量,为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2014年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和述法制度。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湖南省干部网络学院承办的领导干部《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培训班》吸收全省5万多名领导干部参加,平均每天有8000人在线学习,最高时超过12000人同时在线。省委组织部在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通知中第一次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法的内容,80%以上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了年度述法工作。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得到全国普法办的充分肯定,2015年6月在昆明召开的全国普法工作培训班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

  今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根据省委深改组的要求,在贯彻落实中央四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过往的成熟经验和开创性设想,草拟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的亮点在于:积极推广微博、微信、微视、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指标,实现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格式化。下一步,将该意见征求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人社厅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后正式下发。

  (五)加强工作平台和队伍建设,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学法效果,省司法厅联合长沙市司法局通过整合长沙市工读学校的资源,在原长沙市工读学校的基础上打造长沙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中心包含法治教育综合楼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法治体验区改造工程。法治教育综合楼由长沙市财政投资1964万元新建,含法治报告厅、模拟法庭、法治知识检测室等。省司法厅扶持的100万资金已陆续到位。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完善报建手续,预计9月初能开工建设。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6月7日,省委法治办下发了《关于评选全省优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经过申请、审查、复查、公示等程序,将于10月份评选命名一批“全省优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评选活动,切实发挥好“全省优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推进市(村)民法治学校建设,为加强社区(村)法治宣传教育搭建新的工作平台和教育阵地,是进一步抓好社区(村) 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彻底打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最后一公里的有效途径。为此,省委法治办借鉴邵阳兴办市(村)民法治学校的成功经验,决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市(村)民法治学校建设的意见》,6月份,该意见的草案已经拟就,将于7月份呈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发文。

  二、下一步继续推进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继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悉心听取代表们的反馈意见,切实解决好代表们关心的法治问题,为“建设法治湖南”而不懈努力。针对你们的建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监督、考核”职能,增强普法力量,丰富普法形式,不断提升全民法律意识,着力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营造社会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进一步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提升社会公众法律素养。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积极实施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年终述法考评机制。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律知识宣传和法治实践,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的要求,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健全法制副校长的推荐、管理等机制,提高法制副校长和中小学教师的法治教育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守法诚信经营水平,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及企业职工法治教育制度,开展中小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和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三下乡”和“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引导、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合理依法表达诉求,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二是进一步营造氛围,树立信仰,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创优求精、扎实推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精品。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加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教育场馆、法治活动街区等“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力度。探索建立扶持法治文化发展制度,着力打造一大批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结合,贴近群众生活、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文化氛围。不断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推动机关、行业部门、学校、企业等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加大乡镇、街道、村(居)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创建推进力度。

  三是进一步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引导法治舆论,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我们将与时俱进,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使普法更具时代性和科技性,高密度、多角度、全方位地解释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继续探索建立户外显示屏、车载视频、广电传媒等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落实公益法治宣传社会责任;继续通过法治湖南网、湖南经视钟山说法、红网普法频道、微言说法、交通频道新说法等网站或者频道(栏目),引导法治舆论,培育公民法治信仰。

  四是借助党委宣传部门的力量,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与新闻宣传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委宣传部门与法治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宣传联席会议、新闻媒体座谈会等常态化、高效化沟通协作机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出台我省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媒体加强策划、创新形式,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公益宣传报道。

 

  湖南省司法厅

  2016年8月30日

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8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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