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楚委员:
您提交的《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纠纷》提案(第1010号)收悉。该提案政治站位高、调查研究深、问题找得准,特别是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转变作风、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对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很好的现实指导意义。对此,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紧紧扭住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制定和推动落实《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其379项任务措施清单。将“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列入市州、省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述职报告。先后开展专项及综合法治督察9次,探索打造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法治督察体系。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5个地区、3个项目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42个地区(单位)、15个项目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项目。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制定《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年初计划清单和临时立项制度。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全省乡镇(街道)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指导11个园区有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协调30多个省直单位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督促14个市州出台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全省“提升执法能力专题”公务员培训班,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3900名处科级公务员通过网络参加培训,有效提升执法本领。
下一步,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吸收该提案意见建议,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作为,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领域各环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一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推动,推动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建立健全省直单位(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认真抓好〈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落实工作的通知》等。坚持典型示范和督促落实“两手抓”,扎实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好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抓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任务措施清单、法治建设督察任务清单、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三张清单”督察督办,推动省市县三级法治督察“全覆盖”,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压赋能。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推动各级政府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展政府合同管理制度调研,探索推进政府合同管理立法。进一步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教员培训,分阶段分领域组织已换证人员参加在岗轮训和执法能力考试,切实加强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持续深化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改革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持续在县市区、产业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全面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力度。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对行政执法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快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设,力争2023年底上线试运行。印发全省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常态化评查执法案卷。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涉企执法中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产生。
二、关于“严格公正司法”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司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坚持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按照中央信访联席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信访联席办部署安排,省法院将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坚持减存与控增、治标与治本并重,坚决把信访总量降下来。把访源治理和诉源治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夯实诉源治理工作站、人民法庭等“桥头堡”作用,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效能,积极参与地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预测预警,持续深化群众家门口的解纷服务,及时解决涉诉信访苗头性问题。全省法院目前共对接调解组织1916个、调解员7113人,2023年第一季度共开展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1万件,一审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0.63%,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二是依法化解涉诉信访矛盾。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督促全省各级法院认真做好初访初信处理,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强化“接诉即办”工作模式,坚决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提高信访矛盾一次性化解率,防止初次信访演变为重复访、越级访。加快推进“有信必复”工作,完善来信事项受理办理业务规范,做好来信接收、扫描录入、信件交转办、督办评估等工作,以最快速度、最优方案、最好效果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努力做到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复。全面应用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对群众各类网上信访申请做到接诉即办、快速响应,100%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接收,高效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常态长效,对已化解的案件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法院做好办结回访、跟踪问效,防止“纸面化解”、信访回流等现象。省法院创新访申一体工作机制,安排立案信访局全体员额法官每天轮流接访,实现申诉案件审查和处访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涉诉信访事项得到依法及时受理,坚决杜绝有诉不理、久拖不办、有错不纠、程序空转等问题,促进涉诉信访矛盾依法实质性化解。三是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坚持依法、规范、常态化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省法院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明确了案件评查标准、评查员选任、评查方式和评查程序、流程。根据案件类型在省法院或全省中级法院内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坚持原则、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成评查小组、评查专班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充分听取承办法官、承办法院的意见,提出评查意见和案件质量等级,经由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决定评查案件质量等级,防止评查轻描淡写、走过场,确保评查客观、公正、权威。对评查为瑕疵、不合格或错误的案件,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在全省法院通报、讲评,防止“一错二犯”;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类型化梳理,制定裁判指引,发挥“评查一案,规范一片”的作用。同时出台《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监督和错案责任追究程序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依法应当纠正的错案,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误裁判;对相关责任人员移送追责问责;对评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关于您提出的各级法院从已退休的法官、检察官中遴选政治强、业务精、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同志,组成常态化评查专班进行评查的问题,这是非常好的思路,可以有效缓解评查力量不足等问题,但经调查研究,退休法官、检察官接受返聘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费用低了,意愿不强;费用高了,法院不能负担,且因为退休没有在职干警的纪律规范约束,面对过去的同事不敢于坚持原则怕得罪人,评查将会流于形式,有的还可能引发过问、干预案件的新问题,省法院、中基层法院过去曾经尝试过,大都效果不理想。因此,这个建议可行性,省高院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四是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规定,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针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可能损害当事人权益、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等问题,省法院于2020年出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在互联网公开案件信息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水平,平衡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与私权保护,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负面影响。
下一步,司法部门将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两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公正裁判,司法为民,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新一轮我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认罪认罚从宽配套制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管理监督,加大类案强制检索、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建立冤假错案纠正工作机制和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机制。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公益诉讼活动的监督。三是践行司法为民。研究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列出便民司法服务、惩治毒品犯罪、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推动涉诉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打造诚实守信的司法环境等14项目标任务,作为重点民生实事清单全力推进。
三、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的建议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信访事项涉及到群众有不满情绪、决策不公开、公职人员官僚主义等问题,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协同有关单位切实优化工作作风。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推进“减证便民”,推动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4996项。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对296件“事”建立“一事一标准”,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红黄牌”制度。开展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建好用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可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生活服务超过8000项,擦亮“身在湖南、办事不难”金字招牌。二是落实政务公开。推动印发《政务公开评估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开展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加强“三大支撑八项重点”、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疫情防控、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信息公开。创新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活动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推介。三是优化机关工作作风。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纠治执法司法领域顽瘴痼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成中央法治政府建设来湘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08项,追责36人。推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25个“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项目的实施,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一批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监督,及时受理信访人员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对于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遭遇经办人员或领导的冷遇或简单粗暴引发群众不满和官僚主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权益的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处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继续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整顿干部思想和作风,提升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一是抓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深入开展“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难题办实事,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健全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完善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加大督查问效力度,实行工作落实闭环管理。严格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效能“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提高政务便捷度和满意度。三是坚持廉洁务实行政。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抓好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湖南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条措施》贯彻落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进一步精文简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减轻基层负担。深入开展政府系统清廉单元建设,坚持过紧日子,加强日常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关于“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并举,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八五”普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你学法我送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延伸,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质效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推行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法,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等普法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五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估验收25项实施标准全部达标,37项发展指标总体完成。持续开展“法润三湘”“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三是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网、依法治企等行业治理全面深化。“环湘6+1”边界矛盾联防联调协作机制不断巩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大力推介永州政法“五老”调解机制、邵阳“背包式”调解、衡阳屋场恳谈会制度等做法,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统筹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对市州“八五”普法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法治文化精品工程、法治宣传教育能力提升工程、乡村“法治明白人”培养工程,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是完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巩固发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持续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村(居)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三是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完善和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完善和落实重大风险“预见、应对、处置、总结、提升”闭环机制。加强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乡镇(街道)司法所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体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全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
最后,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由衷感谢,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5日
联系单位: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
联系电话:0731-8458834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