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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如法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0:00 【字体:
  
  关于利用如法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湘法治办〔2016〕13号

  

各市州委法治(依法治市)办、省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关考评单位:

  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重要举措。借助“互联网+”的技术手段,是新形式下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的必由之路。“如法网”——湖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省司法厅主办的集政务公开、业务管理和公共法律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其中法治宣传平台(第一期)开发建设了法治宣传活动管理系统,是实现法治宣传活动发起、审批、办理,以及对外宣传规范化管理、法宣业务办理信息化的重要途径,目前平台已建设完成正式上线启用。为保障法宣平台的有效使用,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熟练掌握如法网操作流程,实现法治宣传活动规范化、便捷化

  如法网法治宣传活动发起平台把法宣活动分为“官方活动”和“社会活动”两种类型。”“官方活动”是指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宣管理部门为主体发起的官方法治宣传活动,该活动发起人需由如法网工作人员为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宣管理部门分配账号,获得账号的管理人(包括发起人)即拥有权限在网页上方的“行政行业管理通道”进入网站后台发布官方活动。如法网法宣平台的搭建实现全省官方法宣活动线上线下的统一管理,使法宣活动的操作规范化、便捷化。“社会活动”是以社会公众群体为主体发起的公益性质的法治宣传活动,该活动发起需发起人先在如法网申请账号并且登录完善账号信息后,再从如法网主页上的公益活动板块进入发起活动的通道按流程发起活动。公益活动板块为“社会活动”的发起人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并帮助发起人达到线上宣传扩散的作用。公益活动板块有“发起活动”和“活动审批公示”两个部分,“官方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发起人在填写并提交审批表格通过初审后,均可在公益活动板块的页面上查看自己发布活动的信息。初审通过后,可在活动审批公示板块查看审批详情,了解审批工作进度,以便及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活动审批公示板块中显示了全省通过如法网公益活动平台发起法宣活动的各类信息,并开设“活动建议/提问”、“活动评价”两个互动窗口,让使用者可在此互相学习、借鉴、交流举办活动的经验,取长补短。关于发起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各地各单位负责人登录法治湖南网进入权威发布栏目找到该文件在下方点击链接下载操作说明,并尽快熟悉。

  二、按照法治宣传活动分类管理要求,做好法宣活动申请的分级审批工作

  如法网官方与社会法宣活动的审批部门由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宣管理部门构成。活动申请主体包括个人、私营企业、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所有主体可依据活动性质、规模大小、举办地点、影响范围等不同因素决定向市、县级法宣活动管理部门或省法宣活动管理部门提交活动申请。如向市、县级法宣活动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则审批部门为相应市(州)、县(市区)司法局法宣管理部门。如向省级法宣活动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则审批部门为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不同的审批部门将活动以不同的行政区域、层级进行分类管理。

  三、充分运用如法网的传播作用,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唱响普法依法治理主旋律,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向全社会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果,推介法治湖南建设工作经验,对于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依法治省进程具有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如法网传播交流信息、推广工作经验的作用,将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及时反映出去、推广开来。要利用如法网这个宣传平台,把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传播法治理念作为重要内容,大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代表性的法治人物,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出去,把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树立起来。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好如法网法治宣传通讯员队伍,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每个市州每个月在活动平台发布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个。

  省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关考评单位也可利用此平台发起法治宣传活动,完善全省法宣活动管理系统。法宣活动平台使用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如法网法宣活动系统操作说明下载:upload/news/201607/20160725045527769651.rar 

  

关于利用如法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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