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g src=""/>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0:00 【字体:
  

湘法治办〔2016〕16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司法局:

  近年来,校园暴力频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最近,李克强总理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指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特别是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为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我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遏制和消除校园暴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决定在2016年9月最后一周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拒绝校园暴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根据实际需要,今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集中活动时间确定为9月26日至30日。部分活动内容可以提前和延续到年底。

  三、活动内容

  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通过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园暴力预防教育,重点宣传普及我国刑法、未成年保护法、治安处罚法、湖南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中小学生自觉尊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防范校园暴力的能力,依法抵制各类校园暴力。同时,结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努力为中小学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今年宣传教育周活动重点要组织开展好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举行一次启动仪式。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在长沙联合举行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各地也应按照省里模式举行启动仪式,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2.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主要出入口及学生活动集中的地方,悬挂“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横幅,张贴有关宣传标语,编制一期宣传专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发出一份倡议书。以学校或班为单位,向中小学生发出“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倡议书,号召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打骂欺凌同学,不沾染黄毒赌等恶习,不出入网吧、酒吧、舞吧等成人娱乐场所,不与校外不良青少年交往,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意识,面对各类校园暴力,敢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团结友爱互助意识,热情团结帮助同学,同心一致应对各类校园暴力,形成抵制校园暴力的合力。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在倡议书上签名。

  4.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围绕活动主题,邀请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举办一堂法治讲座,为中小学生讲授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社会危害性、法律后果,如何依法处理校园暴力,受到校园暴力如何依法维权等法律常识,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守法,依法抵制校园暴力。

  5.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各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就如何响应学校(班)倡议书的号召,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进行认真讨论,交流思想,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中小学生对宣传教育周活动的认识和感受。

  6.开展一次回头自查工作。结合宣传教育周活动,各学校要对前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一阶段的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加强预防工作、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等情况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并取得实效。

  7.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协调组织综治、公安、交警、消防、城管、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的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集中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的各种安全隐患,检查落实校园安防及反恐防暴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拒绝校园暴力,是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效工作措施。各级党委法治办、司法行政机关、教育主管部门要站在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增强工作整体合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会同教育部门向各学校转发本活动方案,指导督促各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机关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活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职能资源,无偿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党委法治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联系协调,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配合活动的开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活动经费由各级党委法治办统筹安排。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请各地教育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各学校开展本次活动的情况,并分别提供给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党委法治办。各市州党委法治办、教育局收集汇总本地区活动情况后,请于10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分别上报省委法治办、省教育厅。

  省委法治办联系人:谭夏胜、金轶;电话:0731-84586213; Email:jsfzhn@163.com。

  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日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975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