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办通〔2016〕34号
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
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6〕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各市州司法局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并切实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规范开展亲子鉴定业务。针对辖区内存在的本地或外地(含省内和省外)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服务点、采血点、接案点等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摸底排查,对于违法违规从事亲子鉴定执业活动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有关司法鉴定机构要按照司法部的通知要求,坚持质量为本,严格司法鉴定程序,依法规范执业,确保司法鉴定质量。各地要及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报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抄送:有关司法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