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17〕56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
湖南人和人(邵阳)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申请设立湖南人和人(邵阳)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及邵阳市司法局审查意见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并研究决定:
一、准予设立湖南人和人(邵阳)律师事务所。该所为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分所,注册资金30万元,地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建设南路交汇处柏林国际9栋10层。
二、派驻律师:严但灵、周晓丹、邓足苾。
三、负责人: 严但灵。
四、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项业务。
五、日常监督管理机关:邵阳市双清区司法局。
请你们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2017年4月 24 日
抄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师协会。 邵阳市司法局,邵阳市双清区司法局。 |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4月 24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