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发[2017]8号
各市州委宣传部、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司发通〔2017〕34号)精神,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民法总则,让人民群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现就我省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重要意义
民法是规范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民法总则的制定,将更好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成为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法院裁判民商事案件的依据,确立了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标杆。加强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意义十分重大。
(一)认真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才能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民法总则通过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将宪法确立的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原则在民事法律中予以体现和落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让社会公众掌握民法知识,用民法精神引导生产生活,维护切身利益,有利于推动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
(二)认真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才能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民法总则确立了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健全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传播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诚实信用、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基本导向,对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认真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才能更好地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每个民事主体都密切相关。民法总则与国家其他领域的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治理体系。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是构建民事领域治理规则的基础工作,将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会精神实质,深刻把握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民法总则,让人民群众掌握民法知识,了解民法原则,树立民法理念,规范行为实践,用民法精神指导生活与工作,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治理法治化, 为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是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总则宣传全过程。突出宣传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主要内容。广泛宣传民法总则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导向,确立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等基本原则,维护公序良俗、匡正社会风气、构建诚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民法总则中包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神,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让民法的理念和原则不仅成为法律的约束,也成为道德的准则。大力宣传民法总则中所继承的中华优秀法律文化,更充分地展现其时代价值,让民法总则的民族性更加彰显。
二是要突出民法总则基本内容的宣传,让民法知识家喻户晓。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关于民事主体的相关规定,宣传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内容。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关于民事权利的相关规定,宣传民事权利的种类、内涵和保护原则等内容。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的相关规定,宣传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代理的形式、效力等内容。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宣传民事责任的履行方式、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等内容。
三是要注重民法基本原则的宣传,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宣传民法总则确立的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大力宣传民法总则确立的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大力宣传民法总则确立的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大力宣传民法总则确立的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大力宣传民法总则确立的守法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大力宣传民法总则确立的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基本要求:
一是通过组织开展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民法总则的原则、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民法精神指导日常工作与生活,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通过组织开展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确立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等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维护公序良俗、匡正社会风气、构建诚信社会。
三是通过组织开展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的社会氛围,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民法制度,关心和支持民法实施。
三、创新宣传形式,努力增强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工作实效
(一)集中开展民法总则宣传周活动。从现在起到今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前后,各地各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活动。全省确定今年9月最后一周(9月25日至29日)为民法总则宣传周。各地要及早筹备,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广泛、充分地发动本系统、本地区的各个单位,确保每个单位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民法总则宣传周活动,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民法内容入脑入心,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同时,要广泛开展民法总则专题讲座活动,在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普法对象中,开展集中的民法总则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浓厚氛围。
(二)切实加强日常宣传。省司法厅把民法总则主要内容编写入2017年度“七五”普法读本,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重要内容。要把民法总则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推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把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生活,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民法总则相关知识。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总则学习宣传。
(三)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要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总则宣传活动。要在司法、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要充分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
(四)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民法总则知识传播。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把握形势特点、宣传规律和群众需求,坚持宣传和服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策划落实宣传项目。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媒作用,积极协调各主流媒体,以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栏专版,组织开展有深度的民法总则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宣传声势。要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实现宣传的全天候、广覆盖。要广泛组织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微电影、法治公益广告作品征集等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民法总则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任务落到实处
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为推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七五”普法重要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和具体宣传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民法总则宣传深入开展。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党组(党委)要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责任制,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注重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的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民法总则学习、宣传工作的合力,确保全省民法总则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为今年10月正式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情况,请及时报省委宣传部宣教处、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