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18〕86号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江大春:
你于2018年2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司法鉴定执业机构由湘潭市龙城司法鉴定所变更为湖南迪安司法鉴定中心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3月9日
抄送:长沙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湘潭市龙城司法鉴定所,湖南迪
安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