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18〕193号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南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你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变更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业务范围由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变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6月28日
抄送:长沙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