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省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档案规范化整理及移交进馆项目采购工作,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档案规范化整理及移交进馆项目
二、采购预算
100000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符合国家档案业务资质的机构。
四、标的主要需求
项目相关情况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法援中心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省法援中心的法援业务档案拟定外包给专业的档案中介机构按省档案馆的接收进馆档案标准,规范整理后向湖南省档案馆移交。 |
采购标的 | 对省法援中心案件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并移交省档案馆。具体工作如下: |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 具有符合国家档案业务资质的机构。 |
履行合同的 | 时间:一年之内;地点:湖南省司法厅;方式:银行转账。 |
质量保证期 | 永久 |
合同价款支付 | 价款10万左右,需在2018年12月前向省档案馆移交档案。 |
售后服务要求 | 无 |
评分标准(定标方式)及其他要求 | 确保质量,价低优先,统筹考虑 |
五、报名方式
投标人于2018 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210室,携带本公告“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84586435、85907568。(计财处、需求部门)。
六、竞价准则
1.本项目采取1次报价。如报价最低且报价相同者,可进入2轮报价。投标人应在采购预算以内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采购人按照“确保质量、价低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竞价公告中要求的所有采购需求,成交后须严格按本公告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