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18〕511号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忠伟、彭楚旺、蒋智超、黄清华、羊飞、周建生、刘阳平、钟童瑜、彭小平、王中经:
你们经本机关审查决定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机构:衡阳市民安司法鉴定所,王忠伟证号:4305026001,彭楚旺证号:4305026002,蒋智超证号:4305026004,黄清华证号:4305026005,羊飞证号:4305026006,周建生证号:4305026007,刘阳平证号:4305026009,钟童瑜证号:4305026010,彭小平证号:4305026011,王中经证号:4305026012)。现因你们所在衡阳市民安司法鉴定所注销登记,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11月22日
抄送:衡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