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19〕84号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胡优威:
你于2014年5月8日经本机关审查决定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机构:湘潭市惠景司法鉴定所,证号:430409009028)。现因你申请注销执业登记,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4月30日
抄送:湘潭市司法局。 |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