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19〕118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娄底菲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5月22日通过娄底市司法局初审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娄底菲尔司法鉴定所设立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设立娄底菲尔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性功能鉴定除外)鉴定,机构住所为湖南省新化县枫林办事处鑫泰农贸大市场A2栋2楼,法定代表人为罗栾,机构负责人为李超民。
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5月24日
抄送:娄底市司法局 |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