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35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周威等37人
律师执业的决定
周威等37名申请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长沙市司法局、株洲市司法局、郴州市司法局、永州市司法局、张家界市司法局、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管委会的审查意见,经审核,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六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律师执业。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本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向你们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
附件: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37名)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37名)
长沙市
专职律师(6名)
周 威 湖南湘知远律师事务所
许婉琴 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
李 澹 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
申 博 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
李 莉 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
曾芳玲 湖南高新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1名)
唐苇熠 北京市鑫诺(长沙)律师事务所
株洲市
公司律师(1名)
潘 峰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公职律师(1名)
谭 飞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
郴州市
专职律师(1名)
朱子颜 湖南金鸥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1名)
颜宏辉 湖南金州(郴州)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9名)
吴兰馨 郴州市交通警察支队
肖圣通 宜章县统计局
肖体方 宜章县交通运输局
成孝友 郴州市司法局
肖 潇 北湖区司法局
邓堪午 北湖区司法局
梁琴卿 北湖区司法局
朱明力 北湖区司法局
陈 雄 北湖区司法局
公司律师(1名)
邓达禄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永州市
专职律师(5名)
张木贞 湖南铭慧律师事务所
林 治 湖南弘一(永州)律师事务所
翟江奇 湖南金州(永州)律师事务所
陈 颖 湖南苍松律师事务所
张 涛 湖南人和人(永州)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1名)
刘美君 湖南弘一(永州)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3名)
周新雄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 旭 中共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何华魁 道县仙子脚镇人民政府
法律援助律师(2名)
雷 鸣 祁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吴汉阳 祁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家界市
公司律师(1名)
王钰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行
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管委会
专职律师(2名)
侯 华 湖南大湘律师事务所
金四明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
省级单位
公司律师(2名)
苏辅江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扶 欣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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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1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