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18年07月04日 09:39 【字体:
 

2018年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积极落实省直机关工委“一统领五提升”要求和厅党组工作安排部署,以“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提升系统党建工作实效为目标,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关键,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党建要求,通过加强政治建设、压实党建责任、夯实基层堡垒、持续正风肃纪、深化文明创建,推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取得新成效,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更好服务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理论研讨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增强“四个意识”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确保政令畅通。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维护党中央权威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七个有之”等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开展专项整治。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和要求,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突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全系统开展“初心与使命”大讨论,教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开展“建功新时代、党员走在前”系列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改革创新、精准扶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适时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征集、评选一批精品党课,丰富主题教育载体。“七一”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不忘初心,重温入党志愿”主题党日活动。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等党的组织生活五项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行痕迹化管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积极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探索建立党内政治生活考核通报制度,适时对厅直属单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宣传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4.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主题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征文研讨、交流座谈,深入宣传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一步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反对“六个主义”“两种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加强和规范机关舆论阵地建设,发挥司法厅两网两微一端”等平台作用,做大做强正面宣传,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二、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抓好思想建设

5.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把党的十九大报告、新修订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系列重要文献作为必学内容,坚持厅领导带头,通过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题辅导讲座、应知应会测验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推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持续深入学。按照分层级负责原则,在厅、局(院)、监所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集中轮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

6.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以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为基础,突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学基本理论、学重大决策、学本职业务,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搞好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红星云”、“湘直宣传微学习”APP及微信移动课堂在线学习;推行“周学、月谈、季讲、期考、年评”等常态化学习机制,即:支部每周组织一次学习,支部每月开展一次讨论,单位每季开展一次讲座,不定期组织测试,年底进行评比;建立述学、督学、考学长效机制,各单位每半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内容。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等四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文件的通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支部主题党日、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制度,推动基层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三、强化规范管理,着力夯实党建基础

7.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和全面开展以“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五化”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巩固拓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成果,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定期考核、常态管理,着力完善支部班子,严格组织生活,落实各项制度,健全基础台账,规范阵地建设,确保2018年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不低于80%。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宽松软问题。

8.切实改进党员教育管理。试行党员积分管理、星级管理、分类管理等做法,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年内选派党务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书记培训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加强对厅直属单位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检查,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程序关,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选送一批入党发展对象参加培训班。督促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建立本单位困难党员、老党员明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7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信息管理和年度党内统计、党建理论调研等各项工作。

四、持续正风肃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9.持之以恒纠“四风”。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整治“两面人”“一桌餐”、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伪造虚设接待函、调查研究走过场等问题。紧盯重要时节、重要岗位、重点人群、法律服务领域等,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专项作风检查和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继续抓好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雁过拔毛”式腐败等专项整治活动。修改完善《厅机关作风考核办法(试行)》,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荒政行为。

10.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大党规党纪宣传解读力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坚持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展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教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用好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通报批评等手段。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格把握政策要求和纪律规定,严把事实关、定性关、量纪关,主动跟进案件审理,按职权进行严肃党纪处理。强化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建立并落实教育提醒、风险预警、责任追究等防控措施。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等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11.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办违纪违规行为,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安排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背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制订系统巡察方案,探索制定巡察工作办法,建立巡察工作办公室和巡察工作人才库,有计划、有重点开展政治巡察,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落实《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要求,规范工作内容,明细工作流程。督促“两局”成立直属机关纪委,进一步明确职能,压实责任。

五、发挥群团作用,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12.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强化党建引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情况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出一套符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党建+创建”工作模式,促进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相融合。督促做好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复查考核工作,力争省直系统所有监所单位跨入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行列。

13.加强机关群团组织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团,着力健全厅直系统各级团组织建设,配备专兼职团干部,理顺工作机制,争创省直单位“五型”团组织,彰显团组织带领青年在司法行政事业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支持和保障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健康向上有活力的氛围,推进新形势下系统群团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志愿者队伍建设,树立“法润三湘”志愿服务品牌

六、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压实机关党建责任

14.统筹谋划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紧跟上情、紧扣中心、紧贴实际,统筹安排部署2018年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一季度召开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二季度开展半年党建工作专项督查

15.构建党建工作责任机制体系。督促“两局”成立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进一步理顺厅、局党建工作关系和职责。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省司法厅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必做的重点工作》等制度,着力构建以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责任、直属机关党委直接责任、纪委(直属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党支部具体责任为内容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体系,形成党建工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格局。

16.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继续抓好厅党组考核评议“两局一院”党委(含抽查部分监所单位党委)、厅直属机关党委及省律协党委述职,“两局”党委考核评议“两局”直属机关党委及基层监所单位党委述职,直属机关党委(基层党委)考核评议基层党支部述职的联述联评联考机制,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全覆盖,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估、文明单位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评的重要依据,强化结果运用。

17.加强党建力量建设和党建经费保障。高度重视机关党建部门和基层党务干部选配,确保每个监所党务办有1名以上专职、2-3名兼职(含政治处副主任)党务干部。注重党建干部素质培训,省厅举办1-2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和党务专干培训班,各单位要采取集中轮训、调训学习等方式,提升基层党务人员素质。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不少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保障工作需要。二季度前,“两局”要完成直属机关党委选举成立工作。


2018年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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