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祁阳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行政处罚行政争议案件。
2023年2月28日,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蒋某某经营的餐厅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餐厅存在使用转基因大豆油且未进行公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3项之规定,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厅作出没收转基因大豆油,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蒋某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于2023年5月26日向祁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接案后,市司法局办案人员认真审查案卷,多次与申请人蒋某某和被申请人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详细了解真实情况。申请人蒋某某表示因受疫情影响,餐厅亏损严重,希望能减轻处罚。办案人员将申请人的基本诉求与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综合评估,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进行考量后,决定优先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行政争议。7月31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组织了一场“面对面”复议案件调解会,会上申请人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为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审慎监管制度,在市司法局的积极调解下,双方就行政处罚额度达成一致意见,对申请人给予了从轻处罚。
在坚持依法纠错的基础上,该局创造性地运用“窗口前移,听证审理,调解结案”的案件办理方式,为设立行政争议柔性化解机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该局将继续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以法治环境之“善”促营商环境之“优”,谋经济发展之“进”,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祁阳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