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兵】湖南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缩影(二)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1:37 【字体:
 

近日,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3个集体、19名个人获得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联合表彰。

湖南戒毒推出《【标兵】湖南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缩影》系列报道(二),与大家一起学习先进,感受榜样的力量。

一、李十攀李十攀,省戒毒局所政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曾获评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省直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记三等功2次,嘉奖2次。他参与起草修订《湖南省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实施细则》《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表现日常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10余项。积极参与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以及戒毒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开发等工作。全力服务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多次参与并圆满完成场所安全管理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同时承担标准高、时间性强,具有突发性的场所安全等戒治工作文字材料综合任务,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好评。

张扬飞:张扬飞,现任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二级高级警长。

2019年11月调任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担任党委书记、所长以来,团结带领所党委班子保稳定、促发展,确保了场所连续14年实现“六无”。其个人先后被评为湖南省第六届“杰出青年卫士”“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郴州市首届道德模范——遵纪守法标兵”“郴州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记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他在工作上实干担当,靠前指挥。在场所改扩建拆迁工作中,他积极与业主协商,最终促成签订征收合同,促进了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他积极主动协调省市相关部门解决项目资金难题,狠抓项目质量进度,严格落实督导巡查,推动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他精心统筹顺利完成戒毒学员跨市调遣工作。他示范带头廉洁从警,注重素质强警,加强文化育警,大力倡导建设书香机关,建设清廉戒毒单位。

李晖:李晖,1994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湘西州强戒所担任副大队长、教导员、大队长等职务,现任湘西州强戒所一大队大队长。2017至2019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并记“三等功”。工作中,他敢抓敢管。针对所内戒毒人员,他找准切入点政策攻心教育,引导其调整方向,端正思想态度。他注重亲情帮教,通过帮教让戒毒人员感受到亲情的温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亲属带来的伤害,增强矫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收到了良好成效,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标兵】湖南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缩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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