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省戒毒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省戒毒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湖南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职责为监督检查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的布局规划工作;依法履行对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的管理教育及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指导管理和监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的财务、装备、资产管理;指导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企业;指导管理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康复所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警务工作;协助管理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康复所领导干部。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省戒毒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所政管理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处、教育矫治处、生活医疗处、规划财务处、习艺管理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
(二)决算单位构成。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省戒毒管理局机关本级和8个省属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如下:
1、省戒毒管理局机关本级
2、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
3、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
4、省白马垅强制隔离戒毒所
5、省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6、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所
7、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
8、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9、省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73826.6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1680.18万元,减少13.66%,主要是因为2018年补发以前年度在职民警执勤津贴、加班费及非在长地区津补贴提标等人员经费,同时2019年度大力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20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23.67万元,占98.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77.01万元,占1.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90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69.39万元,占70.63%;项目支出20235.07万元,占29.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003.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7871.63万元,减少10.11%,主要是因为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55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448.41万元,减少12.43%,主要是因为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55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8.78万元,占0.73%;公共安全(类)支出52517.28万元,占78.91%;教育(类)支出332.57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0.97万元,占9.18%;卫生健康(类)支出3235.9万元,占4.86%;农林水(类)支出40万元,占0.06%;住房保障(类)支出3831.25万元,占5.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538.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55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一是年中追加、追减预算;二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其中:
1、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049.05万元,支出决算为3542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度省政府绩效考核奖资金、2019年度综治及绩效奖。
2、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7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局机关本级更换中央空调主机设备补助经费;二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3、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5632万元,支出决算为475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所政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度安排,相关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安排,大多数项目为跨年项目,竣工结算前只能支付至75%,相关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5、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1.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女子、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的场所基本建设经费。
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相关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项)。年初预算为337.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要求追减预算;二是受工作计划变动影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8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45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度离退休人员省政府绩效考核奖资金、2019年度综治及绩效奖。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498.9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业培训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04.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6%。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36.5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8.17万元,支出决算为9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年初预算为3030.47万元,支出决算为304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86.34万元,支出决算为78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异地调入干部住房地区价差补贴。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中央禁毒补助专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9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5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35.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52万元,支出决算为378.47万元,完成预算的94.4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3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3.4万元,支出决算为66.59万元,完成预算的79.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1.55万元,减少24.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7.12万元,支出决算为311.88万元,完成预算的98.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36.66万元,减少51.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59万元,占17.5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1.88万元,占82.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5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59个、来宾9716人次,主要用于戒毒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为执行公务、开展业务、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4.88万元,省新开铺、省坪塘、省白泥湖、省黎托、省白马垅强戒所各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系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省戒毒管理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较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设立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及项目单位职责;二是项目设置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并设置了相应的绩效指标;三是财务相关管理制度较健全,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四是绩效目标得到较好的实现。
(二)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确保安全为底线,以全面建成统一戒毒工作模式和“数字法治、智慧戒毒”建设为抓手,突出党建引领,强化组织保障,深化示范带动,严明纪律作风,切实提升新时代湖南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
(三)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是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实干笃行、高质量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省财政厅、司法厅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敢为有为,戒毒场所全部实现“六无”,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平安湖南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局对照湘财绩〔2020〕4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自评得分97.5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5.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3.06万元,降低5.26%。主要原因是:省直戒毒系统大力压缩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98万元,开支会议费30.4万元。其中:1、召开二类会议1次,人数128人,内容为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2、召开三类及三类以下会议22次,人数1538人。内容主要为:(1)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年度工作会;(2)戒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3)湖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医联体成立大会;(4)全省戒毒系统党务专干会议;(5)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工作会;(6)省直戒毒系统预决算工作会议;(7)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七一表彰暨党建业务部署会;(8)全省教育矫治工作座谈会暨心理矫治工作督导交流会;(9)全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进会;(10)省戒毒系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等。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3.37万元,开支培训费293.37万元,用于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民警开展警衔晋升、民警职工能力素质及业务培训等,人数3159人。内容主要为(1)省直戒毒系统各层级警衔晋升培训280人;(2)业务能力培训,包括教育戒治业务、执法业务、诊断评估软件实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多个专题培训班,培训民警、职工2130人次;(3)能力素质培训,包括戒毒民警轮训轮值、综合素质培训等,其中省直系统全体处级干部及科级中层骨干、局机关全体党员集中轮训5期累计371人次,举办基层一线民警轮训5期累计300人次,与厦门大学联合举办系统第三期优秀中青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青年民警78名等。
2019年本部门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66.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6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部分未成年的戒毒人员学习教育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局机关本级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财政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
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
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涉密信息管理要求,省直戒毒系统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依法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