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我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科学制定和实施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不断扩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1.制订全省“七五”普法规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根据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制定《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报省委、省政府批转实施。各地、各部门(行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七五”普法规划。
2.召开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认真做好全国、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适时召开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宣传“六五”普法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行业)要及时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省法治文艺调演。组织筹备全省法治文艺调演,并在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期间演出,全面展示我省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和广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面貌。
4.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体,广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内容,提高“七五”普法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带动工作任务落实
5.推广邵阳市“市(村)民法制学校”活动经验。认真总结邵阳市开展“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经验。制定关于在全省加强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的方案。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在全省开展“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的意见》。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部署全省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
6.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督查,推动全省各地制定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和项目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法治文化示范项目建设,审定命名全省第二批法治文化示范项目。
7.积极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制定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确定1-2个工作基础好、责任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扶持培育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编辑出版《2015年度司法执法单位经典案例选编》。
三、创新形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8.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扶贫攻坚”主题活动,结合扶贫攻坚工作和农村法治建设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送法下乡和全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总结推广桃江县法治教育进课堂工作经验,组织编写全省中小学法治课教材和动漫读本,扩大法治教育进课堂面。组织开展万场法治电影进校园活动(“万映计划”),深入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和法治文艺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
9.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10.突出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科学分类编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七五”学法读本。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依托“如法网”,组织建立“宪法+基本法+部门法”考试题库和学法考法体系。健全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法制度,加强考试考评结果的运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督查,为迎接中央深改组的检查做好准备。组织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11.组织开展首届中国•潇湘法治微小说征文活动。协调常德市、武陵作家协会、中国微型小说创作基地和《小说选刊》杂志社、《啄木鸟》杂志社,面向全国开展法治微小说全国征文大奖赛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集结出版,并选择一批优秀作品拍摄法治微电影。
12.继续组织开展“你学法我送票”活动。联合天下凤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开展为期10个月的“你学法我送票-天下凤凰任你游”活动,推进法治宣传与旅游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打造品牌,扩大影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
13.广泛开展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在广泛发动、层层推荐、社会参与、专家评审的基础上,评选出2015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在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正能量。
四、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4.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完善创建工作考评和奖励机制,深入组织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探索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提高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15.开展区域法治建设考核评价试点。编制湖南省地方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选择1个市州、2-3个县(市、区)进行考核测评试点,推进区域法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指标化。
五、加强工作平台和队伍建设,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16.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办好省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推动全民普法立体化、全时空、广覆盖,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宣传O2O平台。依托长沙市工读学校和省未管所,建成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乐园、基地。评选一批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建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各地依托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治宣传中心。
17.进一步完善全媒体大普法体系。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办好主流电视、网络、报刊、网络法治专栏(节目),提高质量和水平。加强与中央、省级权威媒体的沟通协调,拓宽湖南普法的对外宣传平台,扩大湖南普法工作的全国影响。
18.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成员结构,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培养品牌团队,开展特色活动,切实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学习交流,借鉴兄弟省市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和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