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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司法局壶天司法所所长伍锦林:矛盾纠纷“救火员” 乡村法治“播火者”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0:00 【字体:
  

  伍锦林, 1980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2008年经公务员选拔考试参加司法行政工作,现任湘乡市司法局壶天司法所所长、壶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多次被评为湘乡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他所在的壶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湘潭市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

  不管“有难”在何处,当事双方都会想到“伍所长”,他也会在第一时间出现,他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救火员”

  “伍所长,这边发生了工亡事故,请你过来处理。”5月26日,在西南政法大学参加完湘潭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的伍锦林,正在重庆北站准备乘高铁回家,突然接到这个电话之后,赶紧改签买了去广西梧州的票。

  发生事故的是壶天镇三门村一张姓村民,在广西从事高压线架设工作。中午下班时,因乘坐的电动三轮车侧翻,张某头部着地当场死亡。伍锦林在梧州一待就是一个星期,先后组织了5场谈判,最后达成协议,为张某家属维护了权益。

  壶天镇有近3万人在外从事高压线架设、煤矿和造船三大产业,都属于高危行业,因此,务工人员在外发生意外的情况比较多。这种时候,司法所长伍锦林作为企业和当事人双方都“信得过”的人,往往成为“救火队员”。

  2016年,伍锦林为一起特殊的工亡事故提供了法律援助。李某受同村老板傅某雇请,到非洲几内亚从事高压线架设。那边环境恶劣,疟疾流行。李某回家入境时,疾控部门提醒他有两周的观察期。在此期间,湘潭市疾控中心每天打电话跟踪,询问他有没有发烧或不舒服情况。回家一周后李某出现发烧症状,但乡下人“霸得蛮”,认为只是一点小感冒,向防疫人员隐瞒了情况。等到李某人事不省被送往医院时,已经无力回天。“只要治疗及时,可能一针就能解决问题,当事人自己有很大的责任,”伍锦林在隔洋电话中条分缕析,张某死亡确实是因蚊子叮咬引发疟疾而起,国家在职业病认定上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张某已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付出了生命代价,同时要考虑当地村民长期对相关产业的支持和付出。最后,傅某的公司参照工亡标准对张某进行了赔偿。

  乡下有一套传统的话语系统,讲究“死者为大”,伍锦林说,在帮助维权时就不能死钻法律的牛角尖,只要是在依法的范围内,要讲求平衡各方利益,用老百姓自己的话就是做到“船过水过”。

  2008年,28岁的邵阳伢子伍锦林为了与在湘乡乡下教书的妻子团聚,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了毛田司法所一名基层司法助理员。一开始他碰到的拦路虎就是语言不通,有时甚至闹出笑话。他逼着自己适应环境,听不懂的就让当事人写在纸上,同时要求同事在和他交流时尽量不讲普通话。不久,原所长调离,工作重担一下子全落到了伍锦林肩上。

  毛田镇某村朱姓两兄弟因为建房界限纠纷发生激烈争执,老大手持铁锹扬言要拼命,老二挥舞着砍刀声称决不手软,矛盾一触即发。围观群众无人敢去调解,打电话将现场情况告诉伍锦林。伍锦林赶到后,拨开人群大喊“你们是想坐牢吗?不管因为什么事,谁行凶、谁就要负法律责任!”这番话镇住了两兄弟,伍锦林和村干部上前夺下凶器,避免了一场械斗。随后,经过长达十几天、几十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伍锦林促成了两兄弟握手言和。此后,朱家兄弟逢人就说“我谁都不服,就服伍所长。”

  从毛田到虞唐再到壶天,伍锦林一直工作在湘乡最偏远的乡镇。十年来,他凭着纯熟的法律知识和敢于担当的人格力量,成功地化解了600多起矛盾纠纷。

  传播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理念,让偏远山区的群众信法不信“闹”,他是——在乡村传播法治理念的“播火者”

  “群众相信我们,其实是出于对法律的信任。”伍锦林说,司法所为当事人维权提供法律援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既是工作职责,也是对老百姓法治信仰的维护,不管事情在何时何地发生,他总是第一时间赶过去。

  2016年正月初十,伍锦林接到日新村一位村民的电话,反映一个80多岁的老婆婆三天没吃饭了,他赶紧与民政所长一起上门了解情况。

  付婆婆生育了3男5女,30岁守寡,含辛茹苦将八个子女抚养成人。两年前,付婆婆因意外受伤瘫痪在床。久病床前无孝子,为了老太婆的供养问题,村上主持达成协议,在三兄弟家轮流住,每个月一换。轮到条件最差的老三时,老三说自己是单身汉,要打工才有经济来源,将照顾母亲的责任委托给一个姐姐。但老大不答应了,说,“都是兄弟姐妹,能帮老三就能帮我。”兄弟之间产生意见,老三把母亲扔在家里出去打工了,另外两个兄弟对母亲也不管不问。

  伍锦林打电话叫老三回来,但老三还在气头上,说让母亲自生自灭。伍锦林联系了老三的务工单位,限他3天内回来,并提醒他,如果一意孤行,将追究遗弃老人的法律责任。最终,伍锦林通过讲法律、说后果,反复协商,达成了将老人送养老院、费用由三兄弟共同承担、五个女儿定时去疗养院照顾母亲的协议。事后,付婆婆感激涕零地说:“好干部、好干部,谢谢你!”通过这件事,伍锦林发现当地子女不赡养父母的问题比较突出。他与法院联系,通过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的方式,进一步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有人说人民调解就是“两面三刀和稀泥”。但是要想化繁为简,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使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壶天镇镇村干部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难得搞的事找伍所长,药到病除。”对此,伍锦林并不认同,他说,无论是个人还是司法所都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关键在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

  2012年10月3日,壶天镇金桥采石场挖机铲死人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伍锦林赶到现场,与派出所、综治办一起阻止了扛尸闹事。肇事凶手被迅速控制,随后被绳之以法,而相关赔偿也在事发后仅3天就达成了协议。“壶天离湘乡城区远,如果等着上面支援,黄花菜都凉了。”壶天镇党委负责人说,这样的事件能够及时化解,全在于壶天镇干部齐心协力、部门协同合作,“放在其他乡镇都不可能处理得这么完美。”在壶天,维护社会稳定依靠派出所、综治办和司法所三驾马车,该镇多年来没有发生过围堵政府的事件,镇政府也没有为“摆平”事态花一分钱冤枉钱。

  壶天地处长沙、娄底、湘潭三市交界处,三地百姓田挨着田,屋挨着屋。随着长韶娄、娄益高速等建设项目推进,因政策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不一滋生的矛盾不少,而该地历来民风彪悍,星星之火也可能迅速成为燎原之势。司法所只有两名工作人员,为了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伍锦林协调综治办、派出所、交警队、法庭等职能部门,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和“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策略,增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互通互融和齐抓共管,提升了全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他根据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结合镇情实际,摸索出了一套“四步调解法”,形成逐层上报和负责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将矛盾纠纷有目标性和指向性地控制在最容易解决的层面之内。

  

(湘潭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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