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湘乡市山枣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坚持合力联防、多元联调、携手共建、聚力共治,筑起维护和谐稳定的“新防线”,织密基层社会治理“防护网”。
一、坚持联动联调,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建立完善司法所、派出所常态化协同配合机制,每月召开“警司联动”工作例会,互相通报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治安管理等工作情况。聚焦宅基地、农业生产、家庭婚恋等矛盾重点,联合干警、辅警、人民调解员组成问题排查联队,下沉基层一线,找准矛盾纠纷堵点难点,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的乡贤、能人进入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等优势,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疑难问题不上交。
二、坚持分级分类,建立“高效处置”新机制。建立矛盾激化纠纷风险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根据纠纷事态发展演变、风险隐患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将矛盾纠纷划分为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设置绿、黄、红三色预警。对绿色预警矛盾纠纷由所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对黄色预警矛盾纠纷由司法所、派出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化解;对红色预警矛盾纠纷提出化解预案,提请市综治中心协调联动处置。对出警时符合人民调解条件的纠纷积极配合开展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无”,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三、坚持共建共治,探索“长效治理”新路径。把“当下调”与“长久治”、“调解矛盾”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建立“以案释法”机制,充分利用法律宣传月、重大节日、集市赶集等时间节点,将普法工作贯穿于调解工作全过程,做到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充分运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等制度,按照“村事民议、村事民治”原则,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触角延伸到村组户,引导群众参与矛盾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和谐融为一体,以良法善治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湘乡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