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邵阳市持续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推进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深度融合,助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建立法治巡察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优势互补、深度融合、效应叠加”原则,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市委巡察办共同推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工作内容,制定出台《邵阳市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工作方案》《邵阳市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内容清单》等文件,明确巡察内容、人员选配等,相互支持,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法治巡察重点。针对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法治教育与法治宣传情况等内容作为法治巡察重点。精准查找突出问题18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级整改工作,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综合”体检,多角度摸清“法治症结”。
三是坚持整改落实,强化法治巡察整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督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到实处。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法治建设短板和责任落实问题认真甄别辨析,梳理归类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和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针对性开展法治巡察“回头看”。严格落实法治督察年度报告制度,通过真督实评,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邵阳市司法局供稿)